《烟草控制法》规定,禁止在加纳境内刊登香烟推销广告,禁止烟草公司赞助公共活动,禁止21岁以下青少年购买和销售香烟,香烟包装上健康警示的印刷面积要占包装的至少70%。如果在公共禁烟场所吸烟,违反者将被指控或者罚款。
这一法案确定加纳国家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是烟草相关产品的主管机构,可以指定专门负责烟草的督察员或者分析师。这一法案经加纳总统米尔斯签署后,将正式成为法律。
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旨在推动全球共同面对烟草造成的卫生和经济问题,该框架公约2005年2月生效。加纳是缔约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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