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甘肃日报》报道 面对不容乐观的控烟形势,所能做的工作无非是宣传和控制。宣传是让人们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自觉地不吸烟。但有多少人不知道吸烟的危害呢?控制则是通过规则,减少人们吸烟的机会。公共场所禁烟,就是控烟的最重要形式,通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直接减少人们吸烟的机会,同时减少二手烟的危害,意义非同小可。
自从2011年5月卫生部修订施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室内公共场所开始禁止吸烟,近3年过去了,效果不能说没有,但不能否认的是,离全面禁烟尚有距离。比如一些大型商场、城市公交和医疗机构,几乎成为无烟区域,看不到袅袅烟雾,闻不到“二手烟”。但有些办公楼、车站、饭店及娱乐场所,仍然“烟火”旺盛。
酒店、饭店等经营场所禁烟不力,主要是害怕禁令会得罪顾客,影响生意,只好将“禁止吸烟”的牌子一挂了事,缺乏执行的勇气和动力。车站等场所,人员流动频繁,管理面积大,管理人员往往会顾此失彼。至于机关办公室,很多时候和领导的态度大有关系。只要领导不抽烟,禁烟工作就好开展。反之,则难。
那么,如何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考验管理者的智慧。
公交车上为何没人敢吸烟了?无非是司乘人员看到有人吸烟就会喊上一句“吸烟乘客把烟灭了”,久而久之,“吸烟不上车、上车不吸烟”化为内在的约束。医院为何能彻底无烟?关键在于建立了责任机制。比如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对违规科室罚款、取消科室当年评选先进资格、设置控烟检查员等措施,严控病员及家属在医疗区域内吸烟。几年下来,“如有人确实要吸烟,只能到医院外的马路边去吸了。”
这就是及时管理和责任机构的效果。那些“烟火”不绝的地方,是不是可以从中汲取一些经验?其实这些经验并不复杂,无非是建立了责任制,分片负责,具体到人,对不听招呼的人进行处罚。当然,处罚措施需要政府的授权,尤其对经营场所控烟不力的问题,更是如此。
对一些地方的有效做法也可以借鉴。青岛市禁烟条例就规定,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控烟不力,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不听劝阻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深圳对违规吸烟者制订了3档罚则,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罚款50元;被发现后仍然继续抽烟的罚200元;存在阻碍执法等情形的罚500元。
只要有人专门负责这个事,时时有人提醒,及时处罚,对少数不自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罚50元不管用,就罚200元、500元,实在不行就像香港那样一次罚1500港币,罚不过3次,肯定会长记性,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内化为一种行为习惯。
当下控烟的形势越来越有利,2013年底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不吸烟,近日卫生计生委发言人表示,要在2014年出台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条例,同时也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立法控制烟草危害。这几天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更是全面禁烟,公共场所禁烟成为国家层面的事。相信禁烟风气一旦形成,我们的公共卫生环境一定会更加清新,良好健康的公共卫生习惯会让大家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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