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新快报》报道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9月1日出台。媒体报道,该条例已经实施两年半,基本没有达到预想中的效果。从酒楼、医院、学校、图书馆到商场、车站等地,甚至连单位办公室、电梯,都是禁烟地,可抽烟现象从未消失。有关部门大喊没人没钱无法控制,经营场所又怕得罪客人,至于市民举报也几乎不见官方积极行动。
从现实来看,条例在天上,吸烟在人间,二者现实中确实很少交集。从官方、公民到社会机构都并未有效形成禁烟的网络,再加上中国浓厚的“讲人情胜过守法规”的社会氛围,控烟像是一种堂吉诃德的行为。在很多单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许多领导从不避讳地带头抽烟。既然无处不在的权力意识压倒了守法意识,那么控烟在社会各个群落里名存实亡也就不是什么奇怪事了。广州的控烟条例,于是成了这个城市的法治水平的一个测量计。一个城市是不是文明,不看条文有多高明,而看执行有多严格。控烟就是在考察和拷问公民与政府的法治意识,也是在全面曝光广州的行政管理能力。从两年多的结果可以看出,这个充满文明目标充满自信的条文,反而证明了执法的无奈。和香港的严厉法治水准相比,我们控烟条例确实还不够严,不然怎么会起不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和一些机关相比,我们的控烟队伍确实人少钱少,不然怎么会只能抓住几个小民开刀?由此可见,禁烟在持续放大政府行政的局限性和民众守法意识的滞后性。
在控制公民具体行为的前提上,往往有两个要件,第一就是民众的法律意识,像香港驾驶员违章是要去见法官、留案底的,而我们大部分人只会关心丢垃圾、吸烟和吐痰是罚五十还是一百,集体意识就是存侥幸、轻法律。第二就是官方的守法意识,而这第二条基本上就是当前社会舆论矛头所指。那法律要让全体人民信服,必然就要求政府带头守法。具体到控烟上也是如此,只想着抓几个违反条例的市民开罚,却不督促机关单位带头控烟,形成示范效应,如此一来,公众自然产生控烟执法只对市民不对官员的质疑了。
广州的控烟陷入今天的难题,这自然和执法人力财力有限相关,却也更和国民心理有关。可以想象,随着执法工具的现代化和严密化,未来有一天类似公共场所吸烟、乱穿马路、乱丢垃圾也会变得像开车违章得到严密监控和遏制,有人就笼统的以为“大投入换来大进步”,而有关部门也乐见财政扶持。但是法律如果得不到尊重,甚至不得民心,那么罚得再多,都不过是扬汤止沸罢了,徒增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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