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自16世纪葡萄牙水手将烟草传到中国以来,吸烟的嗜好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围追堵截,目前全国337个大中型城市中,将近一半的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当习惯性地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时,因这些规定而如“茕茕白兔”般“东走西顾”寻找吸烟场所的人,应当不是少数。
而与其他城市大相径庭的是,广州市的烟民日子显然要好过得多了,因为连会议室和礼堂也被剔除在公共场所之外,最要紧的办公室更是“幸免于难”。如此一来,原本想借控烟条例之“东风”而尝试戒烟的人也大可不必了,因为对大多数烟民来说,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办公室里,就算是要开个会,也没必要把香烟藏着掖着,大大方方拿出来发一圈即可,还有什么必要戒烟呀。看广州市这烟控的,也真够“人性化”的了。
作为中国3.5亿烟民之一员,笔者一直认为禁烟控烟应该宽严相济,要限制烟民的吸烟自由权可以,但不能在赚足了烟民的钱之后,又抡起道德棍棒,不顾烟民实际,要他们在同一时间一起戒除几十年的烟瘾。给他们设一个或几个远离公共活动区域的吸烟室又有何妨?
这样说,绝不是要为广州市的条例辩解,恰恰相反,作为一个烟民,笔者仍要说广州市的条例是“伪人性化”的。突然以公众健康的名义戴上道德面具全面扼制烟民的吸烟自由不对,但把办公室也排除在“公共场所”之外来禁烟、控烟也不对。可以这么说吧,吸不吸烟与个人的素质高低没有什么关系,但在哪里吸烟却能看出吸烟者是否具有对他人的仁爱之心。相信绝大多数吸烟者都知道,在办公室的密闭空间里吸烟是最招人嫌厌的,自己也不愿因个人嗜好而妨害同事(特别是女同事)的身体健康与精神愉悦的。所以不必下达什么法规条例,很多烟民自觉地离开办公室到天空底下去吸烟。而广州市的控烟条例竟把“烟害”重灾区——办公室排除在外,那还制订什么控烟条例?
设想一下,一周至少五天工作日,在这五天的正常工作时间里,是在办公室的人多还是在其他“公共场所”的人多?在劳动者密集的办公室不禁烟,那还要这个控烟条例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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