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烟草专卖工作是法治工作的一部分。烟草专卖工作是以法律作为根基,拓展延伸实施下去的。
诸葛亮曾告诫后主:“不可偏私,使内外异法也”。正所谓“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贯彻法律精神,理性的认识法律的约束作用。
经营行为要守法。经营的第一个关键元素,是聚焦于为顾客创造价值。经营的基本元素有四:顾客价值、合理成本、有效规模、具有人性关怀的盈利。经营是扩张性的,要积极进取,抓住机会,把商品推销出去,获得更多的利润。经营模式有薄利多销等很多方式,目的就是能够把商品销售出去。拉进关系促销量等商事行为,也是专卖活动法律所限制的。但烟草经营行为受更多受法律限制,打假打私的专卖执法活动,不能存在不作为或者充当“和事佬”。
因此不能用经营的思维实施专卖执法工作。专卖活动向来以法律为基础,法律无情、严苛严厉。用经营的思维搞专卖“以情代法”必然“以情乱法”;用经营的方式执行专卖专卖执法,就会忽略上层建筑和法律管制,在执法过程中与执法对象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很容易变成“保护伞”和“内鬼”。依法行政法治活动与时俱进,才能在烟草市场的大环境下实现公平公正,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依法行政必须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适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专卖管理的新方法,实现专卖行政管理的最优效果,绝不能因主观感情倾向而改变法律本意。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