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是老烟区、名烟区,烤烟产业是江川区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是红塔集团核心优质原料产区。多年来,江川区始终把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保护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地位的坚实保障,特别是2019年以来,江川区始终把烟叶源头治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按照“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惩防并举、长效施策”的原则,针对涉烟犯罪易发多发的形势,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早打小,坚决铲除江川烟叶非法流通的土壤,坚决摘掉江川烟叶源头治理重点地区的帽子。通过近三年的持续严厉打击,江川区涉烟违法犯罪形势呈现根本好转态势。
涉烟情报:以公开或秘密的调查措施、手段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涉烟违法活动的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
非法经营烟叶: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国家局要求:在2021年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始终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针对制假售假、走私贩私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要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在变局中开新局,实现争取外部支持与提升自身能力的有机结合、严厉打击与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净化烟草市场环境。
省级要求: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开展为期一年的“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玉溪市江川区学习借鉴泸西“三元地区”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在重点区域专项治理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坚决打好非法经营烟叶、加工烟丝围剿战。
调查一 一般案件的查办情况
结论:烟叶案件查办数量占比为18.94%,2016年为最高值61.54%,2018年为最低值3.7%。
调查二 辖区内烟叶案件查办情况
对 2016年至2020年烟叶案件查处地进行分析
结论:2016年至2020年烟叶案件在辖区内被查处的数量较多,平均占比为16.3%。
调查三 烟叶案件查处案由
对2016年至2020年烟叶案件查处案由进行分析
结论:擅自收购烟叶案件的查办数量增加,符合江川区作为烟叶主产区的实际情况,应当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烟叶的打击力度。
综上,本课题的主要症结为对非法经营烟叶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
设定目标 本次活动的目标设定为:辖区内非法经营烟叶查处占总案件数的比例为26%。
分析原因:
利用关联图,整理出5个末端因素,剔除“政府部门重视程度加大”因素外,分析出4个末端因素:轻情报研判、机制建设不足、涉烟群众法制意识差、历史遗留非法经营烟叶问题经营烟叶问题。
确定主要原因:针对末端因素,制定要因确认四个末端因素“内容、方法、标准、人、地点、时间”六要素,并逐一确认。
1.轻情报研判:分析案件情报来源的类别,查阅资料,案件来源丰富。
2.机制建设不足:分析案件情报来源中行业外的情况,查阅资料,来自行业外的线索 来源丰富。
3.涉烟群众法制意识差:分析案件当事人的作案动机,查阅资料,知晓擅自囤积、加工烟叶、私自售卖 烟叶是违法行为。
4.历史遗留非法经营烟叶问题:分析涉案物品中囤积、加工烟叶的情况,查阅资料,擅自收购类案件、涉案物品为片烟的案件情况。
要因确认(一)
要因确认(二)
要因确认(三)
要因确认(四)
制定对策
经过调查研究,运用5W1H的方法,制定如下对策计划表
对策实施:根据对策实施计划表,开展如下工作:
对策实施一:对涉烟叶案件高发地区的人员进行梳理。
针对要因:轻情报研判。
对策目标:拓宽案件情报来源。
效果检查:通过分析,发现烟叶案件的重点地区。
结论:对策实施有效。
对策实施二: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机制建设。
针对要因:机制建设不足。
对策目标:支部联建共建,加强涉烟案件线索排查。
效果检查。通过分析,发现案件确保来源明显增加。
结论。对策实施有效。
对策实施三:加强宣传教育。
针对要因:涉烟群众法制意识差。
对策目标:提高法治意识,拓宽线索来源。
效果检查。通过分析,发现重点地区案件数减少。
结论。对策实施有效
效果检查 目标值完成情况
对策实施后,对2021年度查获的烟叶案件数量进行分析:辖区内非法经营烟叶查处占总案件数的比例烟农满意度从16.3%增长为28%,课题目标达成。
症结解决程度:对非法经营烟叶打击成果进行评估,效果显著。涉烟犯罪加快向江川区外转移。三年来,江川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全力以赴、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区内涉烟违法犯罪向周边县区、州市转移趋势明显。
立足辖区清理存量见成效。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烟叶查获量约占全市烟叶查获量的30%左右,江川区烟叶囤积、流通大幅下降,特别是戚官、周官等重点地区成效显著。
守土有责防止增量见成效。 查获烟叶烟丝加工设备数量创江川历史新高,遏止了烟丝加工窝点落户江川趋势,有效防止江川成为新的非法烟丝加工窝点。
追踪扩线延伸打击见成效。在守好辖区的同时,对江川籍向区外转移的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延伸打击,在区外破获12·04非法加工烟丝窝点案,该案跨三州市四县区,抓获犯罪分子42人,查获烟叶烟丝91780公斤、烟叶烟丝加工设备34台套,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
涉烟犯罪加快向小批量转变。从近年来查获的烟叶案件来看,江川区大批量涉烟违法犯罪案件呈明显减少态势, 向小批量涉烟违法案件转变。
涉烟大要案数量逐年降低。从三年来的烟叶大要案数量看,2019年查办烟叶大要案14个,2020年查办烟叶大要案12个,2021年查办烟叶大要案9个, 烟叶大要案的数量逐年减少。
涉案烟叶数量降幅明显,从三年来的烟叶查获总量来看,2019年查获烟叶数量237.83吨。2020年查获烟叶数量188.54吨,2021年查获烟叶数量降至65.6吨,涉烟案件烟叶总量降幅达到72.19%,涉案烟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从个案烟叶数量来看,三年来查获烟叶数量10吨以上案件数分别为8个、7个、3个,大要案频发态势有效遏制,烟叶源头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案均涉案烟叶数量来看,三年案均涉案烟叶量分别为16.98 吨、15.71吨、7.28吨,下降趋势明显;
涉烟案值减幅明显,从三年来的烟叶案值总量来看,涉案烟叶案值呈逐年下降趋势;从案均涉案烟叶案值来看,呈逐年下降趋势。
涉烟犯罪人数从高位回落。经过三年的持续整治行动,江川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空前,特别是抓获、刑拘、批捕、判刑人数达到江川历年最高,以实际成效教育警示震慑了涉烟犯罪分子,重创了涉烟犯罪分子团伙。涉烟犯罪分子总量逐年减少,从三年情况来看,抓获人数从82人降至26人,刑拘人数从44人降至21人,批捕人数从21人降至1人,涉烟犯罪分子锐减。
制定巩固措施 持之以恒防反弹。整治烟叶源头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重视不减弱、力度不降低、措施不松懈,确保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形势持续好转。
抓好打击烟叶非法流通工作。针对烟叶非法囤积、买卖、流通的情况,公安、烟草等部门掌握线索、摸排仓库、梳理重点人员,对非法流通的坚决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深挖烟叶网络案件。以侦办网络案件为载体,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每年都要逮捕一批、起诉一批、判刑一批,形成持续整治烟叶源头治理的高压态势,在逮捕、起诉、判决涉烟犯罪分子人数上体现打击震慑效果。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密切关注制假售假窝点的动态,在江川辖区内的制假售假窝点必须及时发现、第一时间打击,不允许制假售假窝点在江川辖区内蔓延发展。
持之以恒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好技侦、网安等先进的技术优势,扩大线索来源、锁定嫌疑人,对于达到刑事标准的涉烟案件,从快立案、从快侦办、从快逮捕、从快移送;发挥检察院优势,从快办理、从快起诉涉烟刑事案件;法院要从快受理、从快审判涉烟刑事案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法委牵头,公检法烟草对复杂疑难的涉烟刑事案件提前会商。压实烟草部门“两烟”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研判,达到刑事标准的涉烟案件必须第一时间移送。司法部门持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营造烟叶源头治理的浓厚法治氛围。
持之以恒督查问效。持续加强督查问效,对整治烟叶非法流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通报、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进行监督问效,保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取得实效。
经验成效 通过本次活动,小组成员利用精益管理思想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梳理案件查办过程、情报信息来源分析等,发现症结为对非法经营烟叶的打击力度不足,利用关联图分析出末端因素,逐一确认后得出两个要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实施对策后达到预期效果。
能力平均提升情况
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使用精益管理的思想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遵循PDCA精益改善的原则,巩固通过此次课题获得的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巩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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