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既需要尖端设备和先进技术,更离不开一大批把蓝图变为现实的“能工巧匠”。
为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202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前不久,北京市发布《关于做好技能人才薪酬激励相关工作的意见(试行)》,支持职业贯通与薪酬待遇同步调整等政策,促进技能人才获得技能与待遇“双提升”。意见提出,施行“新八级”岗位绩效工资制,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表示,我国正在为技能人才探索建立“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即由低到高,在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基础上,再增设首席技师。
探索建立“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的务实之举,有助于打破工人特别是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隐形门”。
当然,建立“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待遇,只是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技能劳动者队伍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包括企业,从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发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和培训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对企业而言,应积极探索技能激励办法,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艺的平台,促进技能人才实现技能成才,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导向;发挥好企业在职工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创新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稳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充分利用职工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推动后备技能人才成长。
正所谓:
蓝领薪酬“新八级”,
制度出台贵落实。
细化举措要跟上,
尊崇技能齐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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