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企业文化是有根的,根在企业这片土壤,扎根于企业这片土壤的企业文化得以生生不息地传承下去。而要让企业文化扎根于企业这片土壤,要有“三子”:有“里子”,让企业文化有内涵,使企业在长期的积淀中,能形成优秀的文化基因,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品质;有“面子”,让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以良好、统一的企业形象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塑造形象,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气质;有“孝子”,让员工高度认同、自觉践行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通过广大员工代代传承,真正体现于广大员工的一言一行,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优质代表。
一、企业文化要有“里子”,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品质。
企业文化应当是有内涵的,这种内涵源于企业长期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表现为企业精神、企业经营管理哲学等。从企业文化的结构来看,这种内涵属于企业的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最核心的部分,企业的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都源于精神文化的影响与辐射,这种内涵就是企业文化的“里子”。
企业文化要有“里子”,不是装点门面,也不是口号式的宣扬,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文化积淀。企业只有长久的文化积淀,才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要丰富企业文化的“里子”,就要摈弃急功近利的思想,舍弃运动式的文化创建方式,以踏实的态度,实效的行动,去挖掘企业内在的文化基因,整合提升,形成企业自在的文化“因子”,充实企业文化“里子”内容。
丰富的企业文化“里子“内容,会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品质。这种自在的文化品质是企业由里及外表现出的品质,不会轻易被人改变,也不会随意捏造,更不是可以刻意掩饰的,而是一种发自企业“骨子里”的文化品质,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会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的丰富而越发地沉稳。任何轻易、毛躁地去改变企业文化“里子”的行为,都会对正常的文化积淀形成破坏,导致文化的轻浮与不切实际。但这不意味着企业文化的“里子”就是一成不变的,就是不可更改的,相反地企业的“里子”的稳定是相对的。在企业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对文化的内涵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变化,尤其是企业内外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时,“质变”式的文化内涵变更,是可能的,也是必须的,唯有这样,才能跟得上企业的发展形势,适应企业发展的环境,企业的文化品质才会浑然天成。毕竟不合时宜的文化品质,在企业已经发生变化了的环境中,会显得格格不入,对企业的长久发展则是一种严重的滞后与负面影响。
二、企业文化要有“面子”,让企业有自在的文化气质。
企业文化建设不是单纯的“面子”工程,不是“衣着光鲜”就有气质,也不是一味地往企业脸上“贴金”就表示有文化气质。但这不意味着企业在文化建设中可以不注重“面子”建设,相反企业应该有文化“面子”,有文化“面子”,才能越发地凸显企业内在的气质,才能更加生动、具体地把企业的文化内涵表达出来,展示给客户、社会大众等。因此,可以说,企业文化的“面子”是企业文化“里子”的重要文化载体与形象展示。
企业文化的“面子”,体现为企业的形象,集中表现为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统一的企业标识、企业标准字、企业标准色等VI体系以及统一化、标准化的办公用品、办公环境、衣着服饰、对外交往等。对于行业而言,就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国烟草视觉识别系统》,以统一的形象展示,提升行业形象。同时,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是企业的文化“面子”,企业文化的“面子”不仅仅体现于VI等物质化、静态的形象展示,也包括了企业广大员工的言行举止、服务规范等对外交往行为。这是一种动态的形象展示,生动而又能充分展示企业内在的气质,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企业真实的文化气质。
因此,要让企业文化有“面子”,就要高度重视企业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一方面,在行为文化建设中,要树立员工礼仪、服务等行为规范标准,通过重抓行为规范教育、培训、监督,让好的行为规范成为员工的一种习惯、一种常态,融入员工日常的工作行为中,将行为规范标准落实到员工的一言一行中,提升员工的文化气质,彰显企业内在形象;另一方面,在物质文化建设中,企业要自上而下统一起企业视觉展示标准,更要统一部署,加强管理,狠抓监管,切实把企业视觉展示标准的要求落实于企业的每一个细节,落实于企业每一层级的管理中,以规范、齐整的形象,统一企业整体的视觉展示,彰显企业的文化气质。
三、企业文化要有“孝子”,让企业有自在的优质文化代表。
企业文化要扎根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这片土壤,离不开员工的身体力行。真正的企业文化应当是流溢并渗透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的,也是体现于企业广大员工一言一行之中的,尤其是要以广大员工的深刻、自觉认同为基础。因此,要培育企业文化的“孝子”,使广大员工对企业所倡导的文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感,知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从而在一言一行中,处处彰显企业的文化要求,自觉把自己打造成企业自在的优质文化代表。
企业文化的“孝子”,不是要让员工对企业所倡导的文化有过多宗教式、仪式化的要求,而是要让员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之所以称之为“孝子”,在于这种信仰和认同,应当是建立在员工自身思想统一的基础上,是员工发自内心的“自省”与“自觉”。称之为“孝子”正在于认同了“百善孝为先”的价值与标准是一个“人”应当坚守的道德底线,是对一般人最起码的要求。对于企业文化的“孝子”而言,则意味着,对企业所倡导的文化的尊崇与践行是作为一个企业人应当有的底线要求,只有符合了这种企业文化的要求,才可称为之合格的企业员工。
培育企业文化的“孝子”,是一个将企业所倡导的文化价值落实到员工内心的过程,是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深植”的结果,会在企业内部培育起对企业所倡导文化的敬畏与信仰。对此,企业在积极培育企业文化的“孝子”中,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要有普适性。要让企业广大员工都能形成对文化的信仰与认同,包括对企业文化内涵及企业文化形象的认同。只有最普遍性地调动起员工对企业所倡导的文化的认同,企业的文化才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力,这样的文化也才能最有效地代表企业。
二是要有代表性。企业文化最普遍地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同与尊重,是基础。但同时,要培育、挖掘践行企业文化的优秀员工代表,作为广大员工尊崇、践行企业文化的榜样与标准,从而一方面可以有效带动其他员工更好地践行企业文化,另一方面,提升企业文化践行要求,以更高的标杆提升企业文化践行标准。
三是要有推广性。对于企业的文化“孝子”,企业要创新形式,广泛、大胆地进行宣扬,尤其是对于践行企业文化的突出代表,不仅要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推动内部广大员工更好地认知、践行企业文化,更要借助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外宣扬企业所倡导的文化、价值,形成正确的文化传播,进一步增强企业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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