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根据《菲律宾每日问讯者报》报道编译 菲律宾税务局近日透露,2013年全年菲税务部门对烟酒产品征收的“罪恶税”税款高达339.6亿比索(约合7.65亿美元)。
2014年1月1日,根据罪恶法,菲律宾烟酒产品价格迎来第二波上调。
从2014年1月1日起,卷烟价格每包为11.5菲律宾比索或低于11.5菲律宾比索的税额将上调到每包17菲律宾比索。
那些单价高于每包11.5菲律宾比索的卷烟税额将提高到27菲律宾比索。相比于去年的每包25比索增加了2菲律宾比索。
对于发酵酒类,销售价格每升低于50.6菲律宾比索的将收税17菲律宾比索,相比于去年的15菲律宾比索上涨2菲律宾比索。
每升销售价格超过50.6菲律宾比索的产品将收税21菲律宾比索,相比于2013年的20比索上涨1菲律宾比索。
但是对于蒸馏酒,税收保持在20菲律宾比索外加15%的零售价格税。到2015年,蒸馏酒的税额将增至20菲律宾比索外加20%的零售价格税。
较高价格和较低价格范围的烟草产品和发酵酒产品的税额将按各自的征税比例持续上涨直到2017年,届时,烟草产品将被征收30菲律宾比索,发酵酒产品将被征收23.5比索。
《共和国10351号法令》或《罪恶法》明文规定,罪恶税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造福全国的烟叶种植户和烟农。
罪恶税收入的另一部分还将用于医疗保健和全国范围医疗设施的改善。
罪恶税法于2012年12月11日被菲律宾国会通过,2012年12月19日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签署了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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