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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不法烟商 南澳卫生厅不惜以儿童为饵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大纪元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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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大纪元网报道  近日,澳大利亚南澳州卫生厅驳回了雇员申诉意见调查专员因对雇员安全问题担心而提出的异议,将继续雇佣年龄低至14岁的少年儿童作为诱饵以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商家。

  据阿德雷德时事新闻网的报导,早前雇员申诉意见调查专员布伦南(Stephen Brennan)调查发现,被查处的不法商家可能会对承担这项工作的儿童有所不利,孩子们也可能因为出庭指证不法商家而受到惊吓并留下创伤。

  布伦南的调查工作是在接到公众的一些投诉后开始进行的。他说,起初卫生厅使用的是儿童志愿者,后来给他们购物券,最近开始付钱给他们。这样便带来了工作安全问题。他说:“我们最关注的也是我们的基本立场,就是认为没有必要使用未成年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执法。我们看不到其中的优点,我认为社会一般也不认为儿童是可接受的执法工具。”

  对此,南澳卫生厅长希尔(John Hill)表示,要将受雇于卫生厅的未成年人所面临的风险与因青少年时期吸烟而造成的未来健康风险进行权衡。每天大约有3名南澳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而大多数吸烟者都是在18岁之前养成抽烟习惯的,所以我们有责任尽一切可能从一开始就防止青少年吸烟。

  希尔解释说,司法部门并不担心这一问题。2000年维省最高法院处理的一件类似案件中,法官认为对于处理非法售卖香烟的问题,年青人的参与是“唯一可行、有效的实践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烟草给未成年人的商家会被罚款315澳元,甚至有可能被吊销烟草经营许可证。

评论:

  “钓鱼执法”一直是备受争议的一种执法手段,然而在世界各国的一些执法机关都在使用类似手段。但是,为了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商家,南澳卫生厅竟然雇佣14岁的儿童作为诱饵,实在有失妥当。首先,商家可能原本没有违法意图,但是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有了违法活动,其次,利用儿童买烟来做诱饵,这是否会导致儿童真的开始尝试买烟、吸烟?再有,当“钓鱼”成为常态,社会的信任危机也会加重,可能会动摇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总之,惩罚不是目的,守法才是目的,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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