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 ,东南亚烟草控制联盟(以下简称SEATCA)在柬埔寨暹粒召开了主题为区域性烟草税收管理的专题讨论会。与会代表由来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缅甸和越南等东盟各国的烟草税专家组成。
会上,SEATCA公布了一组行业调查数据,主要涉及东盟各国烟草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各国均遵循了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六条之规定内容;并且某些国家在制定烟草税收政策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烟草税收政策的实施进展非常缓慢,税收增速远低于国家经济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水平。
报告指出:东盟各国的烟草税率普遍低于其它国家,其中泰国征收的烟草税最高,占到烟草零售价的70%;其次为新加坡,占66.2%;文莱为62%;柬埔寨为25-31.1%;老挝为16-19.7%。另一方面,大多数东盟国家没有制定长期的烟草税收政策,并经常调整烟草财政收入和公共卫生目标。SEATCA的烟草税项目经理Sophapan Ratanachena表示:“比如印尼实行的多层次征收系统和从价税制度,问题主要源于烟草税收制度与组织机构失效。此外,薄弱的税收管理以及征收力度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报告建议:东盟各国政府应当按照国际准则,制定并实施长期的烟草税收政策,明确公共健康目标;制定统一的税务征收系统,并划分出烟草目的税的最小值;规范各种烟草产品的征税比例。此外,各国政府还应要求本国烟草公司定期提交详细的财务报告,并采用特殊的财务标识跟踪系统。这些做法不仅可以减少税收风险,还能协助国家调查非法烟草制品的走私贸易,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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