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际烟草杂志》报道编译 菲莫美国公司说,它计划就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项裁决提出上诉,该裁决支持原告利用最初恩格尔诉讼案认定烟草公司有责任的裁决结果,提出他们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菲莫美国公司的母公司奥驰亚集团的高级副总裁兼副法律总顾问默里·加尼克说:“我们正在对法院的裁决进行审核,并对我们的所有选择进行考虑。我们认为,法院做出了不正确的裁决,允许个人原告利用以前的恩格尔案做出的一般认定来证明他们严格的责任与疏忽索赔,却不需出示实际造成他们伤害的任何错误行为。”
在道格拉斯诉菲莫美国等公司的案件中,佛罗里达州高等法院在上周(3.10-3.16)宣布的一项裁决中,拒绝重新考虑其在2006年的一宗含有已故佛罗里达居民霍华德·恩格尔名字的集体诉讼中的裁决。烟草公司请求佛罗里达高等法院进行复核,并称通用最初恩格尔诉讼案的裁决结果违反了它们经历该有的诉讼程序的权利。据菲莫美国公司声明的摘录称,在上周(3.10-3.16)以6人赞成,1人反对的结果做出的裁决中,法官查尔斯·卡纳迪在反对意见书中写道,高等法院关于恩格尔案的认定裁决是“不合理的”、“缺乏说服力”,因为这些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确立这样的事实,即:被告出售的所有卷烟均有缺陷。
评论:
2006年,美国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虽然取消了恩格尔集体诉讼的资格,但是允许原集体诉讼案中的原告分别单独提起诉讼,并且可以使用从集体诉讼得到的一般发现结果。这一裁决给烟草公司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麻烦,至今已经有17宗恩格尔子代个人诉讼案件,可想而知,这将令烟草公司陷入无休止的诉讼风险中。而法官在这些个人诉讼案中采用通用的一般认定,也不太妥当,因为个体情况都是不同的,每个案件都应该进行完整的调查,并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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