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奥驰亚集团报道编译 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于5月30日驳回了一宗针对菲莫美国公司的集体诉讼案,在该诉讼中烟民向菲莫美国索要他们购买的“淡味烟”的退款。
最高法院做出裁决,根据《明尼苏达州消费者保护法》提起的该集体诉讼,因明尼苏达司法部长和菲莫美国公司于1998年签署的烟草和解协议而被禁止提起。
“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根据烟草和解协议适当地驳回了这宗案件”,兼任阿尔特拉客户服务部高级副总裁及副首席顾问的莫里·加尼克(Murray Garnick)代表菲莫美国公司发言时说道,“最高法院受理过15宗‘淡味烟’的案件,在14次开庭审理中,以一系列的法律和事实根据成功驳回了此类诉讼”。
追溯到10多年前,这样的集体诉讼案宣称他们是代表在1971年和2004年间在明尼苏达州购买万宝路淡味烟的全球吸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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