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快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烟草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家管理办法》《烟草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规定》及《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
《烟草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家管理办法》共9章29条,对各类评价工作专家的工作职责、派遣管理、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优化各类专家的资格条件,明确各类专家享有的权利。《烟草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规定》共11条,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印发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对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进行修改,以利于加快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互通。《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共8章31条,形成了由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省级二类、省级三类构成的行业竞赛体系,明确了竞赛主管单位、技术支持部门、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竞赛奖励办法,并提出纪律要求。
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认真抓好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行业竞赛管理员培训班、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等渠道进行文件解读,并适时细化出台配套制度文件,同时指导行业各鉴定站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单位本系统职业技能评价相关制度,进一步做好行业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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