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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探索构建新型烟草市场监管体系
交易。全国统一电子烟产品追溯平台将在过渡期结束之前上线也就是2022年9月30日之前上线,建立统一的电子烟产品追溯平台可以方便消费者进行监督。《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
核发
烟草专卖生产
《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
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
核发
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
电子烟告别“无证裸奔”:洗牌在即小企业或出局 暴利时代终结
和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须相应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许可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对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进行交易管理。电子烟产品应当
第二批电子烟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开放申请!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办事须知
许可证的,除应当具备第1项、第3项、第4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核发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浅谈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卷烟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对烟草专卖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进行全面调整,其中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核发
办结时限缩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余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均缩减至8
2024年最新《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
的,不予
核发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2.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基于安全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
的,除应当具备第1项、第3项、第4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核发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1.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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