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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犍为县局“12.27”无证运输案主犯

      烟草在线犍为消息  经四川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2010年12月27日的无证运输卷烟案件依法提起公诉,9月26日,犍为县人民法院对“12.27”案件主犯当事人蔡XX做出宣判:被告蔡XX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并没收涉案卷烟。   2010年12月27号下午1点30分,犍为县烟草专卖局、犍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犍为南亚宾馆路段拦下蔡某驾驶的轿车,当场在车内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紫云160条、软云200条,总案值52280元,因蔡XX涉案金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犍为县烟草专卖局随即将案件移送至犍为县公安局作进一步的调查。  
  • 非法贩运卷烟250条 湖北石首市两烟贩一审

      烟草在线据《江汉商报》报道  两烟贩合伙多次非法贩运卷烟,最多一次贩运卷烟250条,涉案金额达4.23万元。据悉,湖北石首烟贩鲍某、郑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一审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19日凌晨2时许,石首市烟草局高陵中队联合高陵交警,在高陵管家铺大桥发现郑某驾驶的车辆中藏有大量卷烟,经查,当场从车上查获非法运输的卷烟250条,涉案金额为4.23万元。   经调查,石首市烟草部门发现,郑某伙同鲍某,长期从外地购入大量卷烟,到该市辖区非法经营牟利,被查获后多次受到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一直不思悔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郑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 四川乐山“12.26”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6人

      烟草在线乐山消息  近日,四川乐山“12.26”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正式宣判,涉案的6名主犯张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至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千元不等、没收涉案香烟及运输工具的处罚。   “12.26”网络案是乐山市局于今年7月破获的一个以非法运输卷烟、非法经营卷烟为主的网络案、该案外涉四川周边省市,内连乐山犍为、沐川、井研、沙湾等地的。该案摧毁了云南水富到乐山的2条贩烟通道,涉案金额272.09万元,在运输、销售、存储三个环节共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286.06万支,查扣涉案车辆15台,捣毁窝点15个、零售点32个,是近年来乐山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   “12.26”案也是乐山破获的首例以非法运输卷烟为主的网络案件,该案从前期摸排到立案侦查、从端窝打点到断流截源、从抓捕追刑到最终宣判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侦破过程中乐山市
  • 四川犍为县:“3.27”无证运输案主犯

      烟草在线犍为消息  9月8日,四川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3.27”无证运输案主犯余XX依法提起公诉,经犍为县人民法院审理,余XX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余XX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涉案卷烟。犍为县烟草专卖局组织相关人员、零售户代表10余人对本案的审判进行了旁听。   3月27日18时10分,犍为县烟草专卖局、犍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犍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犍为县新民镇高速公路出口成功挡获余XX无证运输的卷烟675条,案值13万余元,因余XX涉案金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犍为县烟草专卖局随即将案件移送至犍为县公安局,作进一步的调查。通过这两起案件有力的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维护犍为烟草市场健康有序的经营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四川彭山“1.6”百万假烟网络案6人

      烟草在线彭山消息  日前,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川彭山“1.6”百万假烟网络案已尘埃落定,彭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等6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刑。   2011年1月6日,彭山人余某、赵某在境内进行假冒伪劣卷烟交易时被当地警方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挡获,共计查扣假冒卷烟403.7条,涉案人员6人,后经查实分销窝点18个,整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80余万元。在警方立案侦查过程中,余某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法律程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判决余某等6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所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全部予以没收并销毁。
  • 四川犍为县局“3.16”无证运输案主犯

      烟草在线犍为消息  经四川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3.16”无证运输卷烟案件依法提起公诉,9月7日犍为县人民法院对“3.16”案件主犯当事人王XX做出宣判:被告王XX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涉案卷烟。四川犍为县烟草专局组织全体专卖人员、零售户代表30余人对本案的审判进行了旁听。   3月16日凌晨0:30时分,犍为县烟草专卖局、犍为县交警大队、犍为县罗城派出所民警在罗城中学门口成功挡获王XX无证运输的卷烟1150条,案值11.6万余元,打响天府之剑第一枪,因王XX涉案金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犍为县烟草局随即将案件移送至犍为县公安局,作进一步的调查。通过此案件有效地震慑了涉烟犯罪分子,有力地净化了县烟草市场。
  • 云南马龙重大涉烟案宣判 三人非法经营

      烟草在线据中国法院网报道  9月6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马龙“10.8”重大涉烟案作出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存花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存华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明雄有期徒刑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8月初,昆明市寻甸县农民王存华从本县北大营村委会花沟村农户手里收购烟叶331包,存放在曲靖市马龙县县马过河镇老火车站上面一个废弃的烟点。同月30日,昆明市寻甸县农民周存花电话联系了驾驶员货车驾驶员马明雄,让马明雄运输烟叶。当天,马明雄开车到马过河装了周存花之前购买的139包烟叶和王存华收购的331包烟叶,重量为20517.5公斤。经鉴定,该车初烤烟叶价值人民币3571
  • 江苏高邮百万元大案终审 三不法烟贩

      烟草在线高邮消息  近日,从江苏高邮市人民法院传来消息,案值近160万元的“1·18”网络案件审理结束,三名不法烟贩分别被判刑。   2010年1月18日,当事人李某在将不分卷烟送至位于城郊的仓库时,被正在蹲点守候的高邮市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经过一年多的苦心经营,高邮市局最终查明从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间,该案贾某、蔡某、李某、毕某(山东籍)等4人先后40多次从山东组织南京、玉溪、中华等卷烟在高邮市场销售,累计涉案金额1594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蔡某、李某、毕某违反了烟草专卖制度,非法经营香烟,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共同犯罪。判处贾某、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 河南商丘梁园区局“11.20”网络案三主犯(图)

      烟草在线梁园消息  近日,河南商丘梁园区局“11.20”网络案件三名主犯黄某、任某(兄弟俩)被梁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黄某用于运输假冒卷烟的车辆豫PH9323厢式货车一辆,予以没收。   2010年11月20日,根据举报,商丘梁园烟草、公安联合执法人员查处一起运输假冒卷烟案件,查获假冒哈德门(红软)8100条、红金龙(红硬)375条,雄狮(硬)450条,南京(红硬)150条,南京(佳品)150条,猴王150条,红金龙&#
  • 浙江武义数名超市业主涉嫌非法经营贩烟

      烟草在线据金华新闻网报道  7月20日,浙江省武义县司法局收到桐庐县法院审前调查函,请求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汤某进行审前调查。汤某在桐庐经营一家超市,他伙同他人从浙江收购香烟贩运到上海、江苏等地销售,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因汤某系从犯,情节较轻,法院拟判缓刑,在司法局完成审前调查评估后,法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在另一起已完成审前调查的案件中,柳城镇的钟某(在江阴市经营超市),因无证贩卖价值11万余元的香烟,以非法经营罪被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两案4名当事人均为超市业主,他们在没有取得《烟草企业批发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私自从浙江烟草零售户处收购香烟,然后运到上海、江苏等地批发销售&#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