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旨在加强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管理。在原有《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为第六十五条,将新型烟草制品纳入到了现有的卷烟管理体系制度中。这也意味着,某些针对未成年人围猎的行为可以休矣了。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共识
在1991年初代实施的《烟草专卖法》中,实际上就制定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禁止性规定,这也是所有人共同守护的法律红线。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这条红线经常被触及。2018年,深圳市第二轮控烟战首次“回头看”。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对坪山区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商家面临3万元的罚单。这也是全国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在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禁止烟草进校园”的宣传活动一直也没停止。就在最近,萧山区烟草专卖局联合萧山区金山初中开展了“当好护苗人,携手共成长”拒绝烟草侵害校园宣讲活动,努力打通未成年人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守卫禁止未成年人吸烟一直在路上
从法律层面,无论是从初代的《烟草专卖法》中所规定的“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红线,还是打击新型烟草“围猎”未成年人的可耻行径,守卫禁止未成年人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歇过。
近期,针对部分商家随意向未成年人买卖三无新型烟草产品的情况,相关部门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四条专门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坚守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红线要常抓不懈,坚决不能动摇。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