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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江苏省首个“室外吸烟亭”点赞

2017年11月01日 来源:烟微公众号 作者: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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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烟微公众号报道  近日,笔者看到这样一条新闻:“为积极践行宿迁市委市政府打造‘生态、精致、时尚’城市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果实,江苏省宿迁市烟草局与三台山森林公园达成合作意向,在三台山森林公园设置室外吸烟亭,引导市民、游客养成良好卷烟消费习惯,降低吸食卷烟负面影响,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宿迁文明20条’,共同打造优质的城市文明秩序。目前此处室外吸烟亭建设完工,现今正式投入使用。”

  作为一名烟民,笔者特别想给宿迁市的管理者们点赞。众所周知,近年来烟民的压力越来越大,每次看到北京首都机场取消14个吸烟室、上海机场和火车站取消吸烟室、全国18个城市制定地方性控烟条例……这样的新规出台,作为烟民心情十分复杂。

  最近几年,笔者尤其感觉到卷烟逐渐成为注重健康环保人士、反烟人士的眼中钉、肉中刺,大家恨不得立马诛之而后快。但是我们已经非常注意吸烟时尽量不影响他人,不在妇女、老人、儿童面前抽烟,不在公共场所抽烟,怎么就连在吸烟室抽烟都这么困难呢?

  要知道,控烟并不是一道1+1=2的简单的算术题,在点燃一支烟的时候,其实包含着从种植烟叶的烟农、影响税收的地方政府、生产卷烟的企业、销售卷烟的商家、购买卷烟的个人……等等多个角色,如果简单的一控了之的话,那么这么多环节相关人员的权利和利益何以得到保障?

  就如同同样是最近的一条新闻,“10月26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规定,西安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5月31日,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西安市控制吸烟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倡导经营场所、烟民每年5月31日停售、停吸一天香烟。如果只是让烟民停吸一天香烟的话,烟民忍一忍也许可以做到,但是让经营场所停售一天香烟,这个举动对经营场所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呢?售烟人自己承担吗?可能有一些财大气粗的大型零售店不在意停售一天的经济损失,但是要知道,在中国售卖香烟的有很大一部分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小卖店,销售香烟带来的利润差不多是他们一天收入的重头,这些普通店主的损失谁来承受呢?

  当然,西安市有关部门控制香烟危害的初心是好的,但是不能指望“停售、停吸一天”这种措施真正产生多大效果。反过来,江苏宿迁市的室外吸烟亭却真正产生了实际效果,根据宿迁市的行政人员介绍,“很多游客看到吸烟亭,他主动到吸烟亭里来抽烟,抽完以后才到景区内游玩参观,景区内现在看到的吸烟现象都比以往下降很多,这对我们的人性化管理的确带来很多方便。”通过吸烟亭建设,可有效隔离吸烟与非吸烟者区域,降低二手烟危害,同时打造体面吸烟、文明吸烟环境,保障烟民吸烟权利,维护非吸烟者健康利益。以吸烟亭的建立,聚合吸烟行为,降低随手丢弃烟头等不文明现象。

  从上述两个地方的具体控烟措施对比可以看出,在大众普遍认识到烟草对健康有害的今天,社会作为一种调节机能而对吸烟场所进行一定的限制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刀切的禁烟方式是对一部分人的权利的一种侵权和剥夺。

  在政策层面,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兼顾到多方需求,吸烟者的权利也应该考虑。控烟政策不能从单一的道德指向出发,歧视烟民或者剥夺烟民的权利,只能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自主权采取管制措施,给吸烟者设置的合理空间。控烟不是禁止吸烟者吸烟,而是逐渐普及健康宣传的过程,只能通过宣传教化而不能通过外力加以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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