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卷烟零售业态不断发展,专卖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实现对辖区市场的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不断强化终端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市场净化水平,是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在既有监管手段和方法基础之上,引入零售户分类管理法、区域分类管理法、时段分类管理法,是提升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零售户分类管理法、区域分类管理法、时段分类管理法
实施卷烟市场监管分类管理的基本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和方法的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持续强化终端市场的管控能力,实现卷烟零售市场的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和动态监管,有效整合、科学调配市场监管资源,有力规范各类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行为。
一、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法产生的背景
1.1卷烟市场环境的好转
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专卖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假打私,卷烟市场环境持续向好,辖区市场净化率较以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让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法允许在这样的环境中得以运用。
1.2监管执法资源紧张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卷烟零售户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而市场管理人力量相对薄弱,人均管理数量较大,客观上容易形成市场监管的简单粗放。要真正实现走访到位、检查到位,借助分类管理可以科学安排检查频次,区别对待,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效能。
1.3市场监管职能的转变
当前市场监管职能从之前单一的市场监管、证件管理、打假打私的职能逐渐向市场监管、基础管理、团队建设、证件管理、走访服务等职能转变。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根据零售户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或服务等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升工作实效。
二、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法概述
根据省、市局关于加强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宜宾辖区市场实际情况,从不同的维度,可以制定三种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法:零售户分类管理法、区域分类管理法、时段分类管理法。
制定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经营能力、所处区域、经营时间、经营模式等信息,确定分类,根据不同类别合理确定检查频率、时间,区别采用检查方式和方法,确保各项市场监管指标的不断提升,实现对辖区卷烟零售终端的有效监控。
2.1零售户分类管理法
2.1.1 分类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综合考虑辖区内卷烟零售客户的守法经营情况、对烟草的忠诚度、配合度等梳理零售户分类的一般性指标(9个)和关键性指标(28个),根据零售户对应指标情况将辖区零售户分为守法户(A)、轻微违规户(B)、经常违规户(C)、严重违规户(D)四类。
2.1.1.1 守法户(A)分两级:A1、A2。
A1:二年内无违法记录的零售户,规范经营,服从管理,亮证经营,在卷烟消费者中信誉度高,未有消费者对其投诉、举报现象发生,各级考核部门未检查出违规卷烟。在明码标价、警示牌、提示牌、资料保管等专卖管理事项中,高度配合的零售户。
A2:一年内无违法记录的零售户,可以规范经营,服从管理,亮证经营,在卷烟消费者中信誉度高,未有消费者对其投诉、举报现象发生,各级考核部门未检查出违规卷烟。但在明码标价、警示牌、提示牌、资料保管等事项存在问题的零售户。
2.1.1.2 轻微违规户。分两级B1、B2。
B1:一年内有一次违规,服从管理,配合烟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对烟草依存度、忠诚度较高,不以经营非法卷烟为主要谋生手段,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并及时改正的零售户。
B2:一年内有二次违规,或者一次性查处非渠道卷烟在50条(含50条)以内,服从管理,配合烟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对烟草依存度、忠诚度较高,不以经营非法卷烟为主要谋生手段,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并及时改正的零售户。
2.1.1.3 经常违规户。分两级C1、C2。
C1:一年内有一次违规并造成一定恶劣影响,或者一次性查处非渠道卷烟在50条(含50条)以上,或者一次性查处走私烟、假冒卷烟在50条(不含50条)以内,对烟草忠诚度、依存度较低,能够配合烟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工作的零售户。
C2:一年内有二次违规,或者一次性查处走私烟、假冒卷烟在50条(含50条)以上,给无证户提供货源,对烟草忠诚度、依存度较低,是重点明零暗批非法卷烟的主要销售渠道,能够配合烟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工作,表面接受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处罚,但屡查屡犯的零售户。
2.1.1.4 严重违规户(D)
一年内多次违规经营,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甚至暴力抗法,以销售非法卷烟谋取非法利润为谋生手段,从外地组织、贩运或明零暗批非法卷烟,不按规定亮证经营,并在各级考核检查中屡查屡犯,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被打击处理后而拒不改正的。
2.1.2 监管方式
2.1.2.1 对守法户(A1、A2)以提供服务为主,减少检查频次,减少对其正常经营的干扰,增加零售户的信任度和依存度。每个月对符合此标准的零售户检查一次,并留存痕迹化记录。
2.1.2.2 对轻微违规户(B1、B2)要合理安排检查次数,在管理方式上应以批评教育为主,感化零售户,适当安排检查频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其向守法户靠拢。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2.1.2.3 对经常违规户(C1、C2) 要变换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检查频次要密集,检查方式要灵活多变,要打破常规检查方法,采取交叉查、回头查、错时差等有效方式,使其摸不清检查规律。
2.1.2.4 对D类零售户要以严厉打击为主。每周检查两次,在管理方式上要采取蹲点查、交叉查、回头查、跟踪查等有效的监管手段,在监管时间上应最大可能的使其处于我们的监控视线之内,不断缩小监管真空。以打网络断源头为目的,联合有关执法机关对重点户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2.2市场分类管理法
2.2.1 分类标准
根据行政区域和不同卷烟零售市场的区域特点,卷烟零售市场可以设定纵横双向的“233”模式。
2.2.1.1 从纵向看,卷烟零售市场分为城镇市场和乡村市场2类,城镇市场分为重点监控市场、一般监管市场和正常管理市场3类;
重点监控市场是指卷烟交易或物流发达、集中的区域,违法行为发生频率高、查处难度大。如批发市场、商业中心、货运场、车站码头等地区;
一般监管市场是指卷烟交易市场相对比较活跃或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区域,违法行为发生频率一般、查处难度一般。如城乡结合部、城镇主干道、旅游景点等地区;
正常管理市场是指卷烟交易市场活跃程度一般,监管难度不大的区域,违法经营行为偶有发生、监管难度不大。如居民区、学校医院周边、城市一般街道等地区。
2.2.1.2 从横向看,每一类卷烟零售市场分为重点监控户、一般监管户和正常管理户3类。
重点监控户是指上年度发生过两次以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零售户以及卷烟销量在本地区排名位于前10%的零售户。
一般监管户是指上年度发生过一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零售户以及卷烟销量在本地区排名位于前10%至前30%之间的零售户。
正常管理户是指上年度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零售户以及卷烟销售在本地区排名位于前30%之后的零售户。
2.2.2 监管方式
2.2.2.1 重点监控市场、一般监管市场实行集中检查模式,即日常市场检查以稽查大(中)队为主体进行。要建立错时检查制度,根据市场净化率的变化情况和零售户的经营特点,每月不定期组织“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要建立联合检查制度,针对卷烟售假和无证经营行为,每季度不定期与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AA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四次以上,AB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2次以上,AC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1次以上。BA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2次以上,BB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1次以上,BC类户的检查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2.2.2.2 正常管理市场实行双人为主的检查模式,即日常市场检查以两名稽查人员为主体进行,在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状况时,进行集中检查。要建立错时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组织“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要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联合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打击卷烟售假和无证经营行为。CA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1次以上,CB类户和CC类户的检查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2.2.2.3 农村市场实行双人为主的检查模式,辅之以必要的集中检查。对于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要根据实际设立检查点,通过稽查中队轮流驻扎的形式对农村市场进行检查。DA类户的检查频率要在每月1次以上,DB类户和DC类户的检查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对农村零售户的管理要突出“服务、教育、引导”,要加强农村市场零售许可证办理的服务工作,协助销售部门推进农村零售点的合理布局,要为农村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卷烟,要对农村零售户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传单、案例讲述等方式,引导农村零售户守法经营。
2.3时段分类管理法
2.3.1 分类标准
根据卷烟消费季节差异进行划分。消费季节差异主要是根据市场消费的实际需求来制定重点监管方案,比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尤其是中秋、春节。节前是卷烟消费最旺盛、市场最活跃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是案件经营的最佳时期。
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差异主要是针对集贸市场、夜场、娱乐场所等,它们的经营时间是专卖管理所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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