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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场所“吞云吐雾”为何屡见不鲜?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新浪新闻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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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新浪新闻中心报道  尽管广东清远早就出台了《清远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不设置烟灰缸,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条例予以行政处罚。然而,无视禁烟标识,在禁烟场所抽烟的人仍屡见不鲜,不少公共场所里依旧每天弥漫着烟味。

   市民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衡量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何难以得到切实执行?笔者分析认为,此乃制度上的缺陷所致。“禁烟”只是规定,没有法律,缺乏刚性的约束。其次,有禁烟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少,执法人员缺乏,具体操作起来困难。

   为让公共场所禁烟得到有效实施,笔者认为,应在学校、医院、幼儿园、车站、码头、机场、宾馆、超市等地广泛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并合理设置允许吸烟的场所,相应场所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有责任引导吸烟者在指定场所吸烟。与此同时,爱卫办等有关单位要经常组织检查,对禁烟场所“吞云吐雾”行为,应积极做好劝阻、教育和执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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