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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建设(图)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邹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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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当前涉烟违法犯罪的智能化、科技化和网络化,烟草市场环境日趋复杂,这无疑增加了专卖管理工作的难度,仅靠日常市场检查获取的单一情报信息或被动接受他人的举报投诉信息肯定难以做好卷烟打假破网与专卖管理工作。如何发挥涉烟情报信息的作用,及时有效的打击涉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专卖管理工作水平呢?笔者根据基层工作经验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现状。

  从当前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来源来看,由于种种原因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在获取有关打假破网方面的情报信息是被动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往往仅限于自身发现掌握的情报信息,没有从专卖管理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入手,使目前掌握的信息量难与市场净化、打假破网等要达到的目标工作相匹配,而市场中涉烟情报信息又层出不穷、变化较快,很多的涉烟违法信息游离于我们掌握的情报范围之外。以致情报信息不完整、不详实、不准确,造成打假工作不能持续深入,往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反而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其次,收集信息缺乏主动。当前,对待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大部分都处在被动接受状态。在有关打假破网情报信息的运用上同样存在保守封闭,共享意识淡薄,缺乏大局观念,或受保密纪律的制约,往往将已掌握的情报信息封闭在本级范围内,没有将情报信息及时向上级或同级部门传递,发挥其最大效能,不能形成打假破网联动性。这几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事实上就造成已获取情报信息资源的浪费,甚至造成情报的失真失效。

  二、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搭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在卷烟打假破网中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没有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做支撑,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性必将更加明显、突出,侦查工作对它的依赖程度亦将越来越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主导案源及侦查工作已成为专卖执法工作发展的迫切要求。同时随着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贩、售假烟违法行为由明转暗,打假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卷烟市场较为复杂,网络化、科技化、信息化的涉烟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有效的涉烟情报获取是涉烟情报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完整、准确、客观、及时是涉烟情报信息利用的关键要素。因此,要对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的获取方法、手段、工具进行探索和使用,不断提高信息获取效率。因此,畅通案件线索收集和反馈信息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卷烟打假信息网络尤其重要。

  通过搭建涉烟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一可以互通信息,互通有无,实现资源互补。烟草专卖部门仅靠本级、本部门获取的情报线索实在难以实现卷烟打假工作的新突破,只有实现信息资源互通互补,才能全面准确掌握违法活动情况,打掉涉烟违法犯罪网络。二是通过信息平台,有利于及早发现涉及本地区预谋违法活动,提供对预谋案件的调查线索。预防比打击更为迫切更为重要,只有预防违法,才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如果能从多渠道及时准确和有效获取情报信息,相关部门据此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布置重点监控,就能把涉烟违法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有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制售假烟网络最主要特征是跨区域延伸。网络案件之间并非是完全孤立毫无联系的,它们之间可能相互关联,信息内容相互交叉,通过查阅平台信息,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情况,可以为并案调查提供线索和依据,可以迅速查明违法嫌疑人的历史情况和档案,避免重复劳动。四是有利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同违法活动斗争的主动权。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记录不同时期违法活动情况以及各类违法情报信息,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研究,掌握违法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可以方便决策部门采取相应对策。

  三、构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的几点思考。

  鉴于搭建涉烟案件信息平台存在以上诸多好处,为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做到信息共享,维护辖区烟草专卖秩序。那么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平台,切实做“精”案件经营,积极查办大要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先进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可以通过在目前已有的专卖管理操作系统平台中,尝试建立一个新的情报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在此模块录入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稽查员市场走访信息以及重点违法违规户的基本信息等内容,尤其是涉烟案件当事人违规信息,根据一般案件、大要案件等案件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在全市专卖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全市专卖管理部门查询、了解涉烟违法当事人违法事实,可以为并案调查提供线索和依据,也可以迅速查明违法嫌疑人的历史情况和档案,避免重复劳动。

  (二)建立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

  制售假烟的网络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它涉及的区域广泛人员众多,涉及的情报信息更是千丝万缕。不法烟贩之间互相勾连息息相通,售假网络跨越地域不断延伸,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庞大地下网络。一个网络案件不仅仅涉及当地涉烟违法犯罪甚至可以牵涉多部门多地区,这就需要案件所涉区域和人员的大量的可靠的情报信息作支撑,需要涉及区域相关部门的协作支持。在卷烟打假破网工作中烟草专卖部门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显得势单力薄。这就要求各级专卖部门要寻求更多的外部力量的支持,改变固步自封各自为战的思想,从大局出发,全盘考虑,形成多部门配合参与的合力。因此建立涉烟案件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大大地提高卷烟打假破网的效能。 为此可以通过搭建多方信息平台,扩展信息来源:

  1、搭建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烟草微信平台,开设烟草快讯、品牌鉴赏、业务咨询、专卖之窗、举报投诉等版块,发挥传播速度快、交流参与高、信息抵达准等微信优势,实现烟草部门与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有效沟通,让更多的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进来。对于专卖管理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专卖之窗板块提供专卖在线咨询、真假烟识别技巧、案例评析以及政策宣传等一系列功能,充分发挥消费者直接面对烟草零售终端市场的维权意识,也可以方便社会各界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举报投诉板块提供涉烟案件情报信息。

  2、搭建零售户微信平台。卷烟零售户是卷烟市场监管的主要对象,也是案件线索信息来源的一个重要群体。所以,要通过信息网络建设,调动卷烟零售户的信息反馈积极性。但是根据以往工作经验,零售户之所以不愿意与烟草部门合作,其主要因素还是对于保密制度的不信任,怕举报提供情报信息遭打击报复。为了打消零售户的顾虑,可以采取一些创新举措。比如与诚信、守法零售户之间搭建微信平台,以稽查员管辖片区为单位,以片区稽查员为信息员牵头建立微信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更多的零售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将市场的管理由单一主动管理向由零售户共同参与的格局。同时零售户向烟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则只需通过微信平台向片区稽查员提供,信息上报和反馈按照一对一单线联络方式,无需对外暴露自已的真实身份信息,不必担心会有人泄密,这样就从源头上规避了泄密的风险。

  3、搭建县级局微信平台。发挥全员的力量,搭建县级局全体干部职工微信平台,平台的搭建不仅可以成为企业上下级在线互动沟通的好桥梁,员工可以将实际工作中遇到和发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在线互动沟通和探讨,上级领导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布置任务,以此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同时通过此平台还可以充分发挥“四员”(营销员、稽查员、送货员、烟技员)信息员的作用,营销员、送货员、烟技员可将日常在一线工作中发现的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及时反馈,从而不断扩大案源线索。

  4、搭建纵横贯通的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具体来说,从“纵”的层面来看,就是专卖部门上下级之间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对于基层烟草来说比较常用的就是市县两级之间的信息平台。从“横”的层面来看,就是同级烟草专卖部门之间以及与同级相关执法部门、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对于基层烟草来说比较常用的就县级局各兄弟单位以及县级局与县公安等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通过建立起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网络,将在办案件中涉及跨区域的涉烟违法犯罪网络的组织体系、运作流程、活动规律、涉及的区域和人员以及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等信息通过信息平台传递出去,为打假工作争取主动、赢得先机,提高涉烟案件查处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获得的有关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及时通过平台传递给烟草部门,烟草部门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向相关职能部门传递卷烟打假情况以及需要由其协助查办的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通畅,就能确保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及部门之间共同协作的卷烟打假破网工作机制。建立纵横贯通的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是实现联动协作,提高卷烟打假破网效能,化卷烟打假破网被动为主动的有效途径。有效运用该信息平台,必将节约大量的执法办案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有利于长期保持卷烟打假破网的高压态势,能进一步推动卷烟打假破网工作的常态化和高效化。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是烟草部门打击和防范涉烟违法犯罪的生命线。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广辟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平台,使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流通过程保持最佳状态,各类涉烟情报信息资源能够得到有效整合,发挥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的最大效用,才能及时有效的打击涉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专卖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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