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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跨出“塔西佗陷阱”

2015年07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仲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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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有一句话成为笑柄传承至今,叫做“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在现实中,老百姓成了“不管你信不信,大家都不信了”。烟草专卖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处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点位置,要走出 “塔西佗陷阱”,就必须走合理、合法行政执法道路。烟草专卖局除了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和执法的清晰度,同时在执行自身公共权力时,认真对待自己的公共话语权。要跨出“塔西佗陷阱”,必须走政务信息透明道路。

  一、何为“塔西佗陷阱”

  “塔西佗陷阱”在中国与寓言《狼来了》以及典故《烽火戏诸侯》比较类似,通过这两个故事能够了解什么是“塔西佗陷阱”。当行政执法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同样会得罪人民。 “塔西佗陷阱”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定律,用在行政公信力问题中,可表达为当执法机关不受信任的时候,无论其有何种做法都会受到公众的批评和质疑。“塔西佗陷阱”是体现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问题,如果行政行为得不到民众的信任,民众就会怀疑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

  烟草专卖局执掌社会某些公权力,承担社会治理、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重任。各级烟草专卖局,一定要有所警醒,切忌让自身行政公信力滑入“塔西坨陷阱”。

  二、烟草专卖局如何跨出“塔西佗陷阱”

  (一)行政执法行为要脱离商业模式

  烟草专卖局目前的状态是政企合一,行政执法不能和商业行为混为一谈。行政执法行为要和自身的商业行为划开界限,依法行政不能走商业模式。行政行为附有执法模式,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要走依法道路。行政行为的被执行者有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牵涉民众权益的问题,烟草专卖局在开展行政行为时都要向民众解释清楚。行政行为不能和自身商业行为模糊不清,对行政执法事务解释不清,就没有新的相应制度、政策确立的理由和合法性。公众不会接受“被实行” 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要拓展行政的思路

  影响公信力的因素多种多样,公信力的重塑思路也应多维开展。行政行为要以法律依据为底线,有理有据更好的开展相关的行政行为。同时要提高自身相应的责权意识和服务职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坚信“公共权责比天大”,行政行为要完全用于服务人民。行政服务水平是关系公信力的重要因素。烟草专卖局要彻底改变“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形象。在案件审理和证件办理方面,我们要积极改进变革传统行政范式和观念,用心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探索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新范式。力求做到工作的细致化、程序化、合法合理、责任和绩效、诚实信用。

  (三)明确正义的途径

  公信力不在,人民群众对假话不信,真话也得不到信任。要跳出 “塔西佗陷阱”,就必须走正义道路。如果烟草专卖局在行政执法中不能正确的给出事态的真相,民间信息不仅鱼龙混杂,甚至谣言四起,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公信力自然下落。公信力丧失会给民政带来敌视心态。因此选择正义道路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最优选择。正义的行政行为才可能负责起肩上的重任,才能获得社会信任。

  (四)开诚布公的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必须开诚布公”,首先要在打造透明清廉上下功夫。政务公开、权力运用透明是成就公信力的要则。烟草专卖局要在透明清廉建设中做出很多工作,严以修身俭以养德。政务公开以及反腐倡廉等内容要开展相应举措,向社会公开公务经费等政务信息,并且反腐工作步步为营理所当然的向前迈进。开展烟草事业要与民众互动,开诚布公走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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