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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消费维权需要常态化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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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3•15”又来了,各地的消费维权活动又轰轰烈烈地搞起来了。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我们每个人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又充满了期待和信心,也感慨颇多。

  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合法权益的日子。在这一天,我们经常可以见到各地各部门齐出动,参加宣传活动。各个地方都会无一例外地公布一批典型消费热点案例。但活动结束后,为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也悄然隐退。另外,一些商家将活动现场当成了自己的广告载体,消费者反倒变成了陪衬,成为商家广告的观众。

  然而,“3·15”每年毕竟仅此一个,消费活动每天都在发生,消费投诉每天都有。凭借这样一个特定日的警示作用,去保障一年的消费安全,显然是杯水车薪。

  消费维权喊了这么多年,但是假冒伪劣产品还是屡次出现。消费者踊跃“吐槽”,表明现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3·15”也日渐形式化,有些沦落为商家“自我推销”和执法部门的“表演秀”。

  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全社会携手并进,消费者、政府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商家等全社会共同努力,全面参与,共同筑牢消费者权益的“篱笆”,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任重道远。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不能放松。要防患于未然,加强市场监管,杜绝或减少假冒伪劣商品及早防范揭露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售假行为。要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进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和鉴别真假商品技能、识别调包骗局,严厉打击伪劣假冒、坑蒙拐骗行为。

  维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成为常态,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不能仅仅管用一天,要365天日日管用。我们不仅要严格执法,追究各种损害公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突出执法必严,让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主动地预防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警示商家心中有戒,时刻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和威力;严肃惩处那些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和各种不法行为。

  维权是下策,打假是上策,从源头上治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消费者最需要的是通过及时了解典型消费热点案例,来擦亮眼睛,提高维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不至于上当受骗。要教育引导督促商家诚信经营,把每天都当作“3·15”来过,让“假货”无处藏身,让守法经营蔚然成风。

  “3·15”消费维权是起点不是终点,加大常态化的工作力度,贯穿全年,孜孜以求,不懈努力,才能凸显公平正义,真正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才能得到持续提升。

  对于烟草行业来讲,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两个至上”)引领全行业,各地企业也采用多种形式,提升市场净化率。总之,烟草打假,任重而道远,我们需要的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将专卖打假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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