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规范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在国家局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完成好全年各项规范管理工作任务。笔者对规范管理工作有如下四方面的思考。
一、以“三个保障机制”为切入点,引入问题倒逼机制,构建长效管控体系
“应招尽招”保障机制。一要严格把关,提高采购计划提报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管理办法执行,进一步明确采购计划的编制、调整及执行,解决计划提报过程中存在的采购需求不清、计划频繁调整、项目随意拆分、采购方式适用不当等问题。要细化适用条件,规范采购方式,对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要以采购目录明确采购范围,未编辑目录的项目不准实施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形成采购计划。
二要落实“三关三审”制度,从严审定采购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局确立的初审关、复审关、终审关。同步依法依规“初审”每个项目的采购方式,成立采购审核小组,负责依据业务部门提报的项目。同步严格依据行业统一的各种采购方式条件,“复审”每个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必要性及其采购方式。管委会依据职责“终审”具体项目,立足增收节支高效为原则,同步审定相应的采购方式,最大限度地适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三要固化各类主体议事规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签字确认和存档立卷制度,确认关口责任主体。各个重要关口节点的集体决策,实行一人一票的票决制度,必须由决策主体当场签字确认。原始资料存档备查,确保考评有据、问责可追。采购项目一经决策机构审定,应同步落实公示。
“真招实招”保障机制。一是严控“六关”。按照国家局提出的从严控制“采购方案关、代理公司关、招标关、评标关、签约履约关、考评问责关”等六道关卡,重点对招标代理公司、招标采购项目全程加强监督。
二是破解“三大顽症”。严格审查招标条件,确保“招标门槛”设定合理。重大项目,必须组织集体审查资格条件、商务条件、评分细则等资质要求的合理性,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应当组织由技术部门和采购部门集体研究可行性。严格审查投标资质,确保投标人与资质的一致性。重点审核资质原件、项目经理的社保缴交、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等关键环节。重点审核供应商守法经营情况;严格审核预中标人,确保招标人具备履约能力。
重大项目,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通过对存疑的供应商实地调研、资质复审,重点审核其真实履约能力。针对“串标围标”,切实构建“不敢串”机制。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及时将采购项目及其关键环节进行发布公示,接受监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防治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串通。重大项目,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考核。切实构建“不能串”机制。严格执行招标人评委不超过评委人数1/3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程序产生评委,招标过程关键环节应聘请社会具有公信力的部门和邀请投标人代表参与监督。
切实构建“不易围”机制。严格审查招标文件,杜绝倾向性和排它性。拓宽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延长发布时间、对内同步公开,除工程投资可以进行资质前审外,其它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合理设计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增大围标难度,提高围标成本。针对“转包分包”,重点做好“三查”。一查签订合同法人是否与中标人一致,二查中标金额是否与招标金额一致,三查招标人付款去向是否与中标人帐户一致。对于重大项目,要成立“重大项目监督小组”,重点跟踪审核供应商的项目班子、技术团队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保障机制。一是建好《公开目录》,用好公开载体。紧密结合《采购目录》和其他相关业务事项,建立健全配套的《公开目录》。针对目前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信息系统、两项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内网信息平台有很多公开信息存在重复公开、多头管理的现象,导致出现公开责任主体不明确、错位重复公开等问题。要积极整合相关信息系统,以《采购管理规定》为基础,对照采购工作流程,本着“哪里容易出问题,就在哪里公开”的思路。在各个关键关口节点的对策措施中,根据不同实际需求嵌入同步监督、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实现“三线并轨”,顺延一条操作路径兼容各方面规范诉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八个明确”的公开制度。按照“问题倒逼”思路分别制定各类具体事项的公开实施细则。公开实施细则要把《公开目录》作为抓手,重点落实好“八个明确”和“五个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各类不同具体事项公开的关口、节点。特别是法定公开的节点必须公开,决策、执行、结果必须公开,避免避重就轻、错时错位公开。要明确具体事项公开的载体,避免“中途换车”公开;要明确路径,避免“中途换路”公开;要明确公开责任主体,避免缺位错位、追溯无主;要明确关键节点的公开方式,关键节点依法依规进行公示;要明确意见、质询、举报的不同受理渠道、主体和机制,避免职责边界不清、运作流程混乱;要明确落实“四权”的反馈渠道、主体和机制,避免双向渠道阻滞、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抓好考评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报公开招标情况,公开项目运行质量;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对实地检查和系统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函形式函告责任单位,要求说明原因并进行整改。要结合所涉事项的有关规范管理制度规则、运作机制,分门别类进行考评。建立问责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其主体责任,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实际效果。
二、以采购目录为抓手,实现招标采购“四个全覆盖”
要重点细化采购目录,加强源头约束。在编制采购目录时,把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针对各种类型的采购标的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公开招标的方法和路径。对零散小项目进行整合,通过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建立供应商库的形式,为公开招标创造条件。实行分级采购目录管理,明确每一个具体项目的采购部门、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责任主体。同时将细化的五种采购方式的执行标准,固化到目录中,保障“不以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防止不按程序调整变更采购方式。所编发的采购目录,其每一标的的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均予以明确,供对照执行,减少自由裁量。
制定出台采购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和问责办法。量化和细化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奖惩问责挂钩,不折不扣地做到国家局要求的“四个全覆盖”,坚决避免规避招标、选择执行;坚决避免业务、监督和公开主体缺位、虚位;考评问责全覆盖,坚决避免事过了之、好坏不分。
三、以“五个支撑”为突破口,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支撑。对现有制度流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梳理,进一步从三个方面完善好边界清晰、权责一体的“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具体实施的制度规则体系,把“不规范”问题首先消灭在制度层面。一是完善各类规范主体运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管委会、采购办、集中采购部门、业务部门、监督部门、信息公开部门、考评问责部门职责;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管委会议事规则。二是完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是五种采购方式分类实施细则、采购管理规程、采购目录管理规定、采购申报管理规定、采购决策管理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办法、评标专家抽取办法、招标文件编审办法、公开目录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评议反馈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定点供应商“三个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一项一卷”管理办法以及针对“应招尽招、真招实招”专项考评问责制度。三是遵循“四个明确”要求。明确专门指向“应招尽招、真招实招”这一轴心;明确同步固化实体性规定和具体程序安排;明确采购主体责任清单,实现每一采购事项必经规范管理轨道,每一环节运行有章可循,每一主体权责同步到位。
完善“规程化模板”支撑。要根据采购管理流程,按照“实体+程序+时限”“三位一体”原则,把“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实体性规定、程序性规定和工作时限要求统一到采购运作流程上。按照“业务+监督+公开”“三线合一”的要求,把业务规范与包括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在内的各类监督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性要求融合到提报、决策、执行“三大环节”各关键节点上。不因人员变动、个人主观想法而改变,形成刚性约束的“应招尽招、真招实招”运作规则。
完善强化督办支撑。按照凌局长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把规范管理部门的职责统一到“督办落实”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各部门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落实好工作职责。当下督办的重点事项是:招标采购实现“四个全覆盖”;“真招实招”新机制建设并同步执行到位;“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新机制建设并同步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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