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云南省师宗县切实加强基层烟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确保2014年基层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该县成立了基层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基层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及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县局(分公司)制定了《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基层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实行县局(分公司)、烟站、烟点“三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确保基层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分公司)基层烟叶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实施分公司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审议确定分公司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自查工作的相关事项,处理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议确定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下设自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科。自查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局(分公司)烟叶收购站综合管理自查工作;拟定自查实施方案,明确自查范围、原则、内容、方法、要求,落实自查责任,报领导小组审议;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自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自查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督促、检查自查科室、烟站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核实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收集、整理自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审核各科室、烟叶收购站提交的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汇总县局(分公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撰写分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自查及整改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检查中责任科室、烟站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措施不力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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