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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施甸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图)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烟草在线施甸消息 作者:苏仕开、王恩武、段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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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施甸消息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保山市局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新要求,落实“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突出特色、稳中求进”的烟叶工作方针,施甸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深入推进不适用下部叶清除处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施甸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优化烟叶结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施甸县2014年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责任状13份,形成了“乡镇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村组干部具体落实”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施甸县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派驻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村委会组织召开宣传培训会431场,覆盖烟农30042户,张贴优化烟叶结构宣传标语1920余条,发放优化烟叶结构宣传手册17000本,促使烟农自觉自愿执行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的技术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良好氛围。三是坚持标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为有效促进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全县统一部署,精细组织,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制定方案→造册登记→张榜公示→发放通知书→统一清除→检查验收→结果公示→痕迹记录”的工作流程和对应工作标准,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切实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四是注重过程控制,严格检查验收。全县抽调纪委、县委办、政府办、烟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深入种烟地块及时对标准留叶和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复验,1000亩以上的连片100%复查复验,100—1000亩的连片复查比例不低于40%,100亩以下的连片复查比例不低于20%,追踪到人、检查到田、考核到户,并建立相关痕迹档案。 

  截止7月20日,施甸县已经清除处理不适用下部叶面积4.61万亩,清除数量3817.08吨,亩均清除82.8公斤,计划7月30日前能完成11.04万亩烟田不适用下部叶的清除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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