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局网站报道 为提高全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近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出台了《浙江省烟草系统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分为总则、项目管理、申报及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产权和管护7章共27条。
《办法》规定,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坚持“试点先行、成熟推广”原则,紧紧结合烟叶生产实际进行规划建设。项目管理要体现资金直补烟农政策,并坚持规划立项、资金管理、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各级烟草部门为主。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浙江省局(公司)负责全省项目的组织管理,地市级局(公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县级局(分公司)成立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办法》对省市县三级的具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同时要求烟叶产区的烟草行业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的安全。
《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批的流程,以及项目立项应符合的条件,包括项目需在规划的基本烟田范围内,各地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基本烟田面积总体上不得超过国家局、总公司计划分配的面积数量;项目建设要坚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村连片推进的原则,要坚持符合因地制宜、当地政府配合、烟农积极、自愿的原则。
《办法》对项目具体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机构、补贴合同签订、项目指导服务和监管、资金管理、质量标准和项目施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其中项目资金由项目建设主体开设银行账户进行专户管理或由项目建设主体委托烟草企业支付,并列明了资金拨付所需的凭证。
《办法》还对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环节、项目产权和管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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