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黄平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烟叶收购工作秩序,贵州省黄平县局采取四要求强化烟叶收购纪律。
一是在烟叶收购期间,烟叶收购站(点)收购人员不得收受乡镇、村委及其它部门的各种生活补贴、慰问金和礼品,不得接受乡镇、村委和烟农宴请,违者一律待岗处理。
二是严格坚持收购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局“六个严禁、一个严控”要求,不准收人情烟、关系烟、烟贩倒卖烟,更不准与烟贩子内外勾结买卖烟叶,违者按行业烤烟收购工作纪律予以处理。
三是各收购站(点)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作风,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收购工作纪律,严禁开展影响烟叶收购工作的其他活动,坚决杜绝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要确保集中时间、人力、精力,全力做好烟叶收购工作,加快烤烟收购进度,全心全意为广大烟农服务。
四是烟叶收购必须坚持国家标准,统一眼光,把握标准、平稳收购,既不能压级压价,坑害烟农、损害烟农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收购烟叶,损害企业利益。在收购过程中,发生等级质量纠纷时,不得以简单的送级方式化解矛盾,必须由质量仲裁组进行仲裁,杜绝烟农要级要价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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