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纳雍消息 根据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关于加快处理兑付不适用鲜烟叶补贴的通知精神。纳雍县(局)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兑付处理不适用鲜烟叶补贴,在兑付处理不适用鲜烟叶补贴工作中,严格按照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关于印发毕节市2012年烟叶结构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烟生〔2012〕257号)文件要求,凡是没有做到“四落实”、没有把好“五道关口”及痕迹管理不清的一律不予兑付:
(一)签订虚假种植合同的一律不予兑付。
(二)实际种植面积少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一律不予兑付。
(三)没有在烟叶站(点)交售烟叶的一律不予兑付。
(四)没有使用烟草部门烟苗的一律不予兑付。
(五)倒卖烟草部门提供的烟用物资的一律不予兑付。
(六)不符合不适用鲜烟叶处理工作流程的一律不予兑付。
(七)不适用鲜烟叶处理工作痕迹资料不齐全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兑付。
(八)不适用鲜烟叶处理工作手续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兑付。
实事求是,规范流程,完善手续,全部采用电子结算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烟农的账户上。支付补贴工作已经在2012年12月17日全面兑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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