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玉溪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2012年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控制总量、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围绕今年优化烟叶结构及烟叶收购的各项目标任务,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省局下发的《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规范》及《玉溪市2012年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总结去年不适用烟叶处理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把握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能力,防止不适用烟叶进入烘烤环节、形成产品流入市场,为优化烟叶结构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县(区)的监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切实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调整的监管,确保合同真实、规范。认真对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时间、标准、数量、步骤、方式、地点实施监管,确保不适用烟叶田间清除、处理到位。
三是确定监管重点。认真审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做好走访调查,检查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有虚拟、虚假合同;认真审查村社工作方案,是否按照定时、定点、定责、定量的要求组织不适用烟叶的清除和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核实和调查走访工作,检查不适用烟叶的清除数量是否符合标准。
四是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及时登录云南省优化烟叶结构信息系统,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跟踪调查;对不适用烟叶的集中处理派员现场监管;对各乡(镇)不适用烟叶处理数量和销毁的方式要认真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核查不适用烟叶的清除数量和销毁方式是否符合标准。
五是严格按照不适用烟叶处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流程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填写工作底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在烘烤现场检查,强化不适用烟叶二次优化工作,防止不适用烟叶形成产品流入市场。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