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沾益消息 云南省沾益县局(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烤烟收购行为,在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十项要求”与烟叶收购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云南省烟草系统干部职工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局(分公司)实际,制定了沾益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2年烤烟收购工作纪律补充规定,强化烤烟收购期间的纪律约束,确保做到规范收购、诚信收购。
补充规定里明确了在收购期间的“五严禁”,即:严禁站(点)在收购期间接受系统外的捐赠或馈赠;严禁烟叶预检工作流于形式、预检质量不达标,造成经济损失;严禁徇情枉法、脱标收购烟叶,造成经济损失;严禁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烟叶收购管理混乱、等级质量偏低,致使企业财物被贪污、盗窃、浪费或造成经济损失。出现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大小,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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