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曲靖消息 为强化烟叶收购入库纪律,规范烟叶收购入库程序,“打造卓越烟区、创建一流企业”。云南省曲靖市局(公司)出台了《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2年烟叶收购入库行政问责实施办法》。
一是确定了行政问责对象。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烟站站长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违反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纪律,不执行或不能正确执行烟叶收购、入库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问责。
二是明确了行政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的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实施问责的原则。
三是确定了行政问责方式。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
四是确定了行政问责事项。市、县烟草专卖局纪委,按照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依照烟叶收购工作纪律要求、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纪律、烟叶收购和入库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是确定了行政问责程序和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入库验收组认定和其他渠道反映的对收购工作当事人存在上述问责的事项后,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问责事项办结后,及时进行反馈。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