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嘉禾消息 为保障烟农专业合作社资金安全,今年以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推出四项措施,加强合作社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坚持资金监管联动机制,确保监管不走过场。推行以烟站为主导、烟农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会计为纽带的合作社资金监督管理联动机制,由烟站会计和合作社独立监事双重对合作社资金运行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坚持账务“专人专管”,确保监管到位。明确岗位职责,合作社会计必须负责合作社财务印章保管及账务管理工作,参与合作社资金运行全过程。会计把所有涉及合作社资金运行的活动内容及活动对象纳入其业务管理范围,审核合作社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使资金使用渠道规范、票据齐全;指导合作社按年度预算额度及费用开支范围合理开支,并定期向理事长和监事长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三是坚持资金审批程序,确保监管有效。合作社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的款项不得擅自支付;强化监事长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过程性监管,明确各环节的监管节点,确保合作社资金规范运行。
四是坚持“晒财务”制度,确保监管公开透明。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合作社劳务费收支情况、烟用设备投入、基础设施维护及其它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烟草部门和社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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