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富源消息 2012年,云南省富源县局(分公司)坚决落实国家指令性烟叶生产计划,严格落实行业内部专卖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烟叶种植计划分解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签订管理,充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采取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等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问责制和督办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位做好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把“严控规模”放在烟叶工作首要位置,牢固树立计划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维护烟叶种植计划的严肃性,始终把合同管理作为落实烟叶工作的关键措施,贯穿于烟叶生产的全过程,确保烟叶种植收购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合同签订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印发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富源县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实施管理细则》文件精神,按照 “农户申请、资格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公示、建立档案、录入微机、核实面积”的程序,将烟叶种植面积、种植株数、收购量、扶持政策和物资供应等项目一次性签入合同中,坚决杜绝无合同、超合同种植烟叶,严禁合同代签、代领、代保管和不发放给烟农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三是规范合同签订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市局的有关要求,规范合同签订内容,提高合同签订质量。
四是加强专卖内部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关键环节,从烟草种子发放开始到合同签订,依据各烟叶站上报的备案资料,严格按照专卖监督管理要求适时开展对各关键环节的专卖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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