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烟农合作社 > 理论探讨 > 正文

加快湖南省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思考(下)

2012年05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湖南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 刘双喜
A+ A

  烟草在线专稿  

 

  (二)理顺资产关系,规范运行管理。

  规范合作社资产管理。烟农专业合作社享有行业补贴建设的育苗工场、烘烤工场和农机具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要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行业保留运营监督权和最终处置权。 

  合作社成员可按章程的规定以现金、实物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合作社成员原有农机要带入社内的,处理意见可以按照折旧评估,由合作社出资回购或协商解决。合作社成员出资不得用于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的建设。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可视作股份,参与合作社盈余的分配。合理设置资金、土地、资产出资的股权,调整利润分配关系,调动各方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实现普惠共享。 

  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合理、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完善成员账户,规范会计记录,对于不具备财务计账的合作社社账,可委托乡镇代管,财务报表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开展合作社内部审计,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合作社财务审计。

  建立和完善盈余分配制度。烟农专业合作社可根据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但提取比例不得超过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后的盈余应主要用于分配,其中按交易量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60%。行业补贴形成的资产要按当年种烟面积动态量化给合作社成员,作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份额,落实行业补贴的普惠共享。 

  (三)健全多元经营机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要在坚持“以烟为主”的前提下,鼓励和扶持烟农专业合作社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开展多种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和经营内容,抓好“两场”设施的综合利用,切实增强合作社自身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经营向自我造血式内生发展。

  要以烟农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积极探索合作社内资金互助、风险防范、灾害保险的途径,不断提升合作社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对于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或安排有条件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实施。烟草部门要将涉及烟叶生产的外包业务(如烟农辅导员的聘用与管理)、烟站的部分职能(如烟农的技术指导服务、物资供应等)及由种烟村委会负责的面积落实、生产管理和烟叶基础设施建后管护职能,直接转交给烟农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并与其签订业务外包协议,加强考核评价,按考核结果兑现相关费用。 

  加大烟草部门的扶持力度。为了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当地烟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安排专项的工作经费;要对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并获得县级烟草部门认可,在省市两级烟草部门登记备案的烟农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综合型合作社,视其规模大小(服务面积和成员数量),以捐赠方式给予5-20万元启动资金的投入,用于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业化服务运作经费。

 

  四、发展我省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

  烟农专业合作社是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是烟农的需要,是行业的需要,也是当地政府的需要。各级烟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要坚持“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扶持,完善设施,加强培训,抓好示范,提高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开展烟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每年评选一定数量优秀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和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 

  2、要抓好宣传发动

  要建立层层培训责任制,采取以会代训、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以产区县、乡、村三级抓烟干部、烟农专业合作社骨干及成员为主要对象,以合作社法及相关知识、省政府及行业的扶持政策和建设规范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指导服务和实际操作能力。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横幅及专刊,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政府及行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合作社建设的成功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要以基层村组为主要战场,采取走村串户、集中开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着力提高烟农自愿入社积极性。 

  3、要健全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部分产区重形式轻内容、要发动轻运行、组建运行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产区要进一步完善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烟草扶持指导,烟农自愿参与的建设机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建立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调度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4、要明确部门责任

  当地农经部门要在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加强指导服务,解决好宣传发动和建设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烟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解决好专业化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烟农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问题;争取工商、财政、税务、金融、国土、电力、供销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相关的扶持和服务工作。

  5、要抓好督查考评

  省局应从2011年起,将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作为产区公司年度烟叶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烟农专业合作社的评价验收。

  6、要加强合作社建设档案管理

  应将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资料及验收结果及时整理归档,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档案。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