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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文打击涉烟犯罪保护伞 严查玩忽职守问题

2017年04月12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方晴、叶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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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广州日报》报道     4月10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印发《广东省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广东省要着力解决粤东制假、粤西过境走私、珠三角非法中转分销和粤北非法经营烟叶原料等突出问题,遏制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反弹势头。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针对涉烟违法犯罪往互联网蔓延的问题,方案要求,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配合,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线索。对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和网上商城、微信、QQ群等网络工具非法销售卷烟及原辅材料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具体监管措施。此外,开展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邮件、快递渠道非法寄递卷烟违法行为,对不执行相关制度的寄递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方案强调,要加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进一步完善涉烟打假打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规定的所有案件录入“两法衔接”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有效应用,推动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严查涉烟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犯罪行为。

  案例: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判决的陈伟东、薛培鹏非法经营罪案件。2013年5月至11月7日期间,被告人薛某利用其注册的“顺风烟标”等淘宝网店,将其从上家陈某处购得的卷烟非法出售,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538562元。公安机关于2013年11月将被告人薛某及陈某抓获,同时缴获上家陈某尚未销售的品牌卷烟154.6条,价值人民币14006元,其中149.4条为真品卷烟。

  陈某的弟弟告诉警方,他从2013年6月至8月在网络上贩卖卷烟,这些烟大部分是真烟,少部分是假烟。陈某和薛某被分别判处六年及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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