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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卖电子烟违法吗?带你深度解析电子烟的危害

2020年09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小岛小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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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过去的7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之而来的,便是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对全国电子烟市场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采取的是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以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电子烟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本次“通知”,是对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执行效果的回头看,以及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防止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行动成果的再巩固。

  自去年11月以来,电子烟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

  1. 所有电商平台“电子烟”下架

▲ 淘宝“电子烟”关键词搜索结果

  2. “悦刻”等电子烟品牌全面停止线上销售

▲ “悦刻”官网禁售公告

  3. 深圳市开出全国首张电子烟防控罚单

▲ 深圳首张电子烟市场罚单开出现场

  1.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发展的简史可以简单概括如下:

  2003年,中国药剂师韩力发明出了一种微型电子雾化装置,并获得了专利。此后,韩力又进一步将这种装置商品化,制成电子烟,以“如烟”为品牌上市销售,一炮而红。与此同时,“如烟”产品远销欧美,在海外流行起来;而国内的其他制造商开始仿制“如烟”产品。

▲ 企查查“电子烟”关键词搜索结果

  很多民众以为电子烟是舶来品,其实我国才是电子烟全球最大的产品生产国,据企查查显示有关“电子烟”的企业多达17万家。占据全球市场90%出口份额,在国际享有行业定价权,形成了“中国生产,欧美消费”的市场格局。

  由此可见,电子烟并不是一个新兴的产品,电子烟产品从2005年诞生以来,已有十五年之久,但之所以直到近几年才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并取得销量上的突飞猛进,一方面是受益于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近年来,大量电子烟企业通过网络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的广告宣传!如因罗永浩直播声名大噪的“小野”电子烟,以及曾在淘宝月销超过4000万的“Relx悦刻”。  

  电子烟,指的是蒸汽型电子烟,也称烟油型电子烟(如悦刻,以及市场上售卖的绝大多数电子烟)。其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精、添加剂等,呈现烟草、水果、饮料味。通过雾化手段,将用料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根据烟油更换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一次性、换弹型和注油型。

▲电子烟工作原理

  其次,加热不燃烧卷烟(典型的如IQOS),常常也被大众当作是电子烟,其实它是新型烟草制品,并非电子烟,仍然属于烟草专卖品范畴。其烟弹的用料是与传统香烟里的烟丝一致,只是通过非燃烧的方式,释放(含尼古丁)的烟雾供用户吸食,可以定义为低温卷烟。▲ IQOS加热不燃烧卷烟产品图

  由此可见,不论电子烟如何包装、如何宣传,其本质与传统卷烟一样,都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瘾性,对健康仍然存在威胁。其次,电子烟吸食者呼出的气体当中仍然含有尼古丁,严格来讲,也仍然是存在“二手烟”问题的。

  2.卖电子烟违法吗?

  说了那么多,我们回到很多小店老板最关心的问题上来。可以明确的是,首先,不论以何种途径,在网上售卖电子烟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电子烟相关判例

  此外,对于刚刚提到的,大众认知的两种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例如IQOS的烟弹),属于烟草专卖品,明确为《烟草专卖法》监管对象。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因此,即便是持证零售户,也不得上柜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通过走私售卖该类商品牟取利润,一般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近年来,该类刑事案件不在少数。

  其次,对于蒸汽型电子烟,重点对校园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以及使用自助售货机销售电子烟行为,加大宣传和劝阻力度。各地烟草专卖局也将重点检查电子烟的售卖是否落实明示承诺要求、是否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和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行为。同时,如前文提及,深圳开出的全国首张电子烟控烟罚单,电子烟的经营及吸食还需遵守当地的相关条例及规范。

  3.电子烟的危害有哪些?

  相比燃烧烟叶和纸张的传统卷烟而言,电子烟确实少了焦油、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呼吸道的直接污染有所减轻。诚然如此,那世界各国为何还对电子烟产品围追堵截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电子烟有哪些危害。

  一是电子烟提升了未成年人的吸烟率。在我国颁布禁令之前,大量的电子烟宣传广告、线上直播充斥网络,声称“健康无害”的水果味、饮料味的电子烟,迎合了大众的猎奇心理;其次,酷潮的款式、色彩鲜明的广告,以及吞云吐雾的体验,俨然将青少年、高中生视为电子烟的消费主体。而他们一旦对尼古丁形成依赖,便难以戒除,成年后更有可能转变为传统卷烟的吸食者。

▲ 电子烟品牌“JUUL”广告图

  二是电子烟增加了成年人吸烟量。当前市面上大多的电子烟,都打着戒烟的旗号,但实际只是换了一种吸烟的方式。不但没有数据能表明吸食电子烟能帮助戒烟,且电子烟普遍存在尼古丁虚标、超标的问题。由于电子烟在一定程度上拜托了吸食的场景限制,使得烟民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吸食电子烟,反而增加了吸烟量和尼古丁摄入量。这显然背离了很多人戒烟的初衷,而且不容忽视的是,电子烟的烟雾中依然含有尼古丁,也即存在“二手烟”问题,这一点也容易被大众所忽视。

▲ 某“电子烟”品牌宣传图

  三是市场上流通着大量“三无”电子烟。除了一二线城市的电子烟经营相较规范外,大多的三四线城市、乡镇、农村的零售店内,贩售着大量“三无”电子烟。存在着质量不稳定、添加剂不明等情况,给消费者的健康及安全带来许多的隐患;前不久,美国纽约州宣布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印度也颁布了电子烟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禁令,我国杭州、深圳等城市已经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令”。

  4.小岛小叨

  目前电子烟产品仍未形成国家层面行业规范、以及明确标准,因此当前市面上充斥着大量三无电子烟产品。这些产品既存在安全风险,如因电池爆炸、吸食后出现身体机能损伤,为店家带来无法预期的赔付风险;也可能因政策变动,造成库存电子烟产品无法销售,为经营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建议广大零售户,切勿在不了解电子烟的前提下,经营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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