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四川新闻网报道 买四川的香烟,倒卖到青海,再买青海的烟倒卖至四川,9月23日,涉嫌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间,非法经营香烟4000余条,涉案金额70余万元,获利1万余元的三人已被批准逮捕。
华某、邬某、贺某本是走南闯北的生意人。2012年,三人发现四川省销售的部分香烟比青海的同类香烟价格便宜,而青海省的部分香烟又比四川省的同类香烟便宜。看准了“商机”,三人便起了倒卖香烟的心思。
说干就干,2012年11月至12月,三人合伙,由华某、邬某共同出资,贺某跑腿,在简阳城区各个烟店内以每条37元至38.8元不等的价格收购香烟2500余条,再转手以每条39至40元不等的价格,将烟倒卖至青海省西宁市。
2012年12月中下旬,三人先后两次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以每条395元和378元的价格,购得某牌子香烟54条和40条。回到简阳后,再以每条加价4至5元钱的价格将香烟售出。
2013年1月到4月,三人在成都火车北站先后21次,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从青海方向购得1473条某牌香烟,三人再以每条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4元至5元的价格,卖给简阳商贩。
2013年5月,在发现近期香烟市场异常情况后,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出动,通过商贩倒查,迅速锁定华某、邬某、贺某三名涉嫌非法经营的嫌疑人,并一举将其抓获。
经三人供述,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间,华某、邬某、贺某三人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也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某牌香烟2500余条,某牌香烟1567条,涉案金额70余万元,获利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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