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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卷烟打假工作中的新动向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李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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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尽管我们在卷烟打假工作中,转变了思路,创新了方法,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由于卷烟市场是动态的,卷烟打假在今后一个时期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假烟案件越来越少,真烟案件尤其是跨地区流动的真烟案件明显上升。由于行业对卷烟打假一直保持着高压的态势,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市场上的假冒卷烟,较前几年已有明显下降,每年查获假烟数在逐年下降,违法卷烟多为外地区的真烟,主要来自于山东和京津等地区。这些案件的形成原因,是由于在市场销售较畅的几个品牌,供应量相对不足,而临近的外省、市这些牌号存在一定的市场饱和空间,不法分子觉得有利可图,致使市场上出现了外地烟较多的现象。

  二是案件的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运输和市场两个检查环节。在运输检查环节中,不法烟贩往往采用私家车辆、小型车辆运输卷烟,而私家车辆、小型车辆在高速出口和道路上行使时,公安部门一般不予检查,而我们有不少案件是在偶然情况下幸运查获的。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化整为零”的方式,采取多批次小批量的办法,使其涉案卷烟不够立案标准,从而逃避刑事制裁;还有些不法分子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对所运输的卷烟进行伪装后,通过货运部以零担托运的方式进行运输,一旦卷烟被查扣,往往无法找到真正的当事人。在日常市场检查中,有的违法违规嫌疑人将违法卷烟不放在自己的经营场所或家中,而是藏在其他亲友住宅中,因此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我们收集和锁定证据难、定性难,深入查处和追刑更难。此外,由于当前各界对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上零售户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历史形成“连家店”、“非经营场所”等环节的执法检查,是当前我们专卖执法难点,对我们的执法程序、法律依据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真烟案件的追刑力度越来越难。真烟案件被查获后,当事人如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则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司法部门则无法介入调查;还有个别当事人不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他们会找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当事人来认领非法卷烟,特别是在无证运输案件查处过程中,有时在案件第一现场找不到货主,事后就有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当事人过来认领,这也是我们当前在真烟案件追刑方面遇到的一大难题。

  此外,目前烟草执法部门分地区各自为战,自今未形成合力,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再加上复杂的人际关系,在抓捕异地犯罪嫌疑人时,当地不配合、不支持,抓捕犯罪嫌疑人工作很难开展。

  四是案件的情报信息来源不广。当前,不法分子制售、贩卖违法卷烟行为更加隐蔽,做案手段也更加狡猾,使得我们对涉烟情报搜集难度加大。另外,我们情报信息的收集面较窄,全面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多,手段也较为单一,仅仅停留在以往电话、信件等传统举报方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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