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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夫妻克隆香烟入狱8年

2012年10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浙江在线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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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浙江在线报道  一对“80”后夫妻,夫唱妇随,大肆销售“克隆”香烟,最终自食恶果,锒铛入狱。

  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连某、毛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8年与8年8个月,均并处罚金44万元。案中两位“下家”同样受到法律制裁,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处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2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过调查,发现丈夫毛某并非初次犯案。早在2005年时,毛某就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直到2009年1月22日刑满。出狱后的毛某,再度干起“老本行”。不过,这回竟把自己的妻子也牵扯其中。

  2010年初,夫妻两人开始预谋销售假烟。在确定对方要货,两人才联系上家从其手中进货,如此一来就无存货现象,企图掩饰犯罪行为。除此之外,两人还拒绝当面交易,每笔交易无论是进货还是发货,均是通过快递托运、银行转账,狡猾的两人在整个过程中甚少露面,在幕后暗中操纵。

  然而,再周详的犯罪计划,终有破绽之处。此前,有不少市民反映县城内一家烟酒行所卖的烟为假冒香烟。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而后顺藤摸瓜,揪出了这对幕后操纵的“夫妻拍档”。至此,一宗销售假烟案浮出水面。

  据了解,截至2011年12月,这对夫妻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总数达1万条,金额高达87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0余万元,假烟销往上海、大连、宁波、台州、安吉等地,涉及多家烟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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