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国城市建设网报道 “我们家在滨州市区开了一家烟草店,这几年来生意做得还顺利。但是烟草局的某些行为却损害了我们商户的利益。每次,我们按固定的时间从滨州市滨城区烟草公司进烟草,公司都会要求我们进一些卖不动的品牌,否则就不卖给我们紧俏烟。这些卖不动的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资金流动,有时甚至我们要赔钱把这些烟推销出去。请问,这是不是捆绑销售的行为呢?我们也给烟草局反映过,可是烟草局还是我行我素,真郁闷,怎么就没有相关部门去管一管呢。”
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滨州市许多烟草专营店铺老板投诉,称该市烟草局捆绑销售的违规违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商铺的正常经营。接到举报后,记者在滨州市滨城区深入调查、走访了几十家商户,了解事情的真相。
烟草店商户:每次进中华烟,都要求我们进不好卖的烟,否则,高档烟绝对不卖给我们。
黄河六路上一家烟草店的女店主告诉记者,每星期她都要从烟草局进几百条烟,报烟的时间,她要给烟草局说要什么烟,要多少。可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声称,必须在购买他们指定品牌的烟之后,才能买商铺需要的烟。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该女士,必须高低档卷烟搭配购进,不能单进高端卷烟。
渤海十路上的商户李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每次从烟草局进货,好话说尽,都不能打动烟草局的人。烟草局非给他搭配一些卖不动的烟,每个月这些滞销品牌烟都要积压,影响他的流动资金,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滨州市滨城区市烟草专卖局在卷烟销售中,“每周所捆绑的烟品牌都会有变动,我们必须按他们的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指定品牌后,才卖给我们某高端烟。”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这周他进了几十条所需高端眼,仅带的烟就达到了近400条。而捆绑比例也多少不等。
暗访中,很多烟草经营户对此很有意见,但均是敢怒不敢言。
记者来到滨州市滨城区烟草局,该局副经理魏经理告诉记者,该市并不存在捆绑销售的现象,有些品牌属于货源紧张,“没办法满足所有客户,只好采取奖励销售的措施。”
魏经理还说:“现在这种现象不光在滨州很普遍、而且其他地区也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烟草销售的一种模式,商户想经销我们的烟,必须得按我们滨州市局这种模式执行。
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位法律界权威人士告,滨州市滨城区烟草局的做法已经触犯了《烟草法》的相关规定。这种强制搭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随后记者了解到,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烟草公司)曾出台措施,要求各单位严格“严禁捆绑或变相捆绑销售”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反严格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凡发生违反严格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处理,对于顶风违纪者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滨州市滨城区众多商户的呼声,烟草局该引起重视了。记者会继续关注。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