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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在浙苏鲁开展非烟商品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国家局网站报道 作者:刘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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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国家局网站报道  为推动烟草行业非烟商品电子商务工作开展,国家烟草专卖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在浙江、江苏、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地市级局(公司)开展非烟商品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卷烟零售客户是烟草供应链上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卷烟流通的质量和效益。行业开展非烟商品电子商务,旨在通过发挥烟草专卖制度的优势、现代物流体系的优势、零售终端平台的优势,开展对外合作,进行市场化运营,建立非烟商品新型电子商务系统,集合零售客户非烟商品统一订货,聚合商品生产厂商集中供货,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多方共赢。通过帮助零售客户切实改善非烟商品经营状况,提升综合盈利水平,探索集卷烟订货、非烟订货、物流配送等多位一体的零售客户全面服务模式,有力促进零售客户与行业同心、同利、同向。 

  通知强调,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局具体要求,确保8月底前全部使用新商盟卷烟订货系统进行登录,实现非烟商品订货系统与卷烟订货系统平台对接;卷烟订货与非烟订货要统一平台登录,分别独立运行,相关配套系统和服务体系互不影响、互不干涉。做好零售客户非烟商品市场调研,深入了解零售客户经营状况和真实诉求,进一步深化服务客户的实际内容和有效途径,加大对零售客户的宣传力度和操作培训。积极探索物流配送增值服务运作模式,进一步提升烟草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强物流配送中心市场化运作意识和能力,挖潜物流“第三利润源”潜力。

  通知要求,开展非烟商品电子商务工作是国家局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战略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加强宣传,主动参与,全力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模式成熟后,将适时在行业商业企业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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