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重庆消息 近日,为调动全市行业从事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奖励为推动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出台了《重庆烟草行业2014年度科技成果专项奖励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科技成果的评选范围进行了明确,主要是当年度在市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涉及烟草行业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通过鉴定的科技项目成果、获得授权的专利成果(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颁布实施的标准研究成果、通过评选的优秀QC成果,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成果等几个方面。
办法要求,奖励对象需是全市烟草行业在编且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项目、QC小组成员以及参与标准研制起草人员、专利发明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要开发人员、论文(专著)主要作者等。
办法对具体如何表彰奖励进行了说明。如鉴定为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省部级科技成果,每项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通过市局(公司)鉴定,并评选为优秀的科技成果,每项奖励10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0000元。其它类型的专利,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择优奖励。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600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6000元。当年度奖励数量总和不超过30件。每单位专利成果奖励最高限额60000元。
办法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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