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李小龙收购大量烟叶并存放,日前,广西全州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小龙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李小龙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分别收购价值54112元的1900公斤烟叶存放在本县黄沙河镇的出租房内。2012年7月18日,全州县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查获了该批烟叶。同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小龙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龙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达54112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李小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做出如上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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