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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因在危险性场所吸烟被拘留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信息日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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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信息日报》报道  10日,江西省南昌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警方在对辖区大洲村旧模板市场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两名男子滕某、朱某正在市场内吸烟。由于近期天干物燥,市场内堆放了大量的木质模板,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碰到火星极易蔓延酿成大灾。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民警立刻制止了这两人的吸烟行为,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将滕某和朱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询问。

  经调查,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在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吸烟。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滕某、朱某分别处以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两人已被送至南昌县看守所执行。

  据了解,近期以来,南昌县公安消防大队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运用临时查封、“三停”、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对现场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目前为止,已依法行政拘留消防违法人员22人,其中拘留在危险性场所吸烟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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