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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香烟蒙自卖 两烟贩跨区域私卖香烟受审(图)

2012年06月0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昆明信息港报道 作者:王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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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刚(左)和袁卿受审。

  烟草在线据昆明信息港报道  两个湖南老乡,一个在昆明开烟店,一个在蒙自开烟店,为了赚钱,他们在昆明收购云南某品牌烟到蒙自贩卖,结果双双被抓。

  5月29日,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事件:

  从昆明买香烟到蒙自销售被抓

  来自湖南邵阳的袁卿在昆明售卖烟酒、百货多年,他的同乡付志刚则在蒙自开小卖部多年。2010年,两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去年,由于蒙自当地烟草公司不再供应某品牌香烟,而这种烟在当地比较畅销,袁卿就在昆明收购了一些这种品牌的烟,通过托运部发到蒙自给付志刚。

  2011年9月5日14时,付志刚在蒙自市华峰托运部收取非法购买的香烟时,被蒙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品牌香烟532条。随后,在付志刚在蒙自租住的房屋内、蒙自老过境公路旁的一个废品收购仓库内,民警查获了他非法购买的香烟1269条。经鉴定,这些香烟全部为真品,价值人民币86875元。

  律师:

  打破垄断案件就不会发生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从2011年3月开始,袁卿在昆明一些批发部非法收购香烟,通过编造虚假姓名分3个托运部非法出售给付志刚,付志刚在蒙自进行非法批发和零售。

  付志刚非法购买的香烟编号并不是红河的,按照相关的规定,不能在蒙自地区进行售卖。袁卿和付志刚无视国法,非法经营专卖物品卷烟,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

  袁卿表示,他已经办理了合法的烟草零售许可证,但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他以为只要售卖的香烟是真烟就不违法,况且,许可证上并没有注明昆明的烟不能在蒙自去卖。所以,他是在不懂法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

  付志刚则表示,他也办理了烟草零售许可证。平时,香烟都是通过烟草专卖局配送的,但配送的一些香烟根本卖不出去,反而是很不配送的香烟在蒙自的销售情况比较好。由于在当地进不到货,他只好找袁卿购买,希望用这些好卖的烟拉动顾客,搭配着把不好卖的香烟卖出去。他希望法院能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对他从宽处理。

  法庭上,袁卿的辩护律师语出惊人,称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相应证据,两人非法交易的香烟都是真烟。烟草是专卖,如果烟草市场打破垄断,走市场经济的路子,这个案子就不会发生。因此,希望法庭能够认真考虑,希望适用缓刑。

  付志刚的辩护律师则认为,两个人都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他们的行为最多只算是违反了烟草专卖的相关法规。付志刚的行为只能适用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

  法官:

  烟草该不该垄断不在审理范畴

  对于袁卿辩护律师的说法,红河中院一法官表示,烟草和盐都是国家规定实行专卖的,如果对方觉得烟草是垄断,当事人只能根据《反垄断法》来重新起诉,不属于此案的审理范畴。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的一位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透露,烟草专卖是按照县市进行区域划分,每条香烟上的条码就已经表明了可以销售的地域,所有烟草都不能跨区域销售。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称在本地进不到货,是因为这种烟已经要退出市场了,生产出来的新包装香烟基本不配送本地。

  参与旁听的一名工商局的官员说,此案还达不到刑法处罚的高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就够了。如果对方卖假烟,那就另当别论了。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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