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厦门网报道 以荔枝林为掩护搭盖假烟加工厂,并将涉案价值近300万元的造假烟材料藏匿于废弃小学校舍,整整堆满十间教室。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7人作出判决。
2010年12月,翔安人黄某与来自漳州云霄的张某等5人合谋开办烟丝加工厂。他们选定了翔安区内厝镇黄厝村的荔枝林,将加工厂搭盖在荔枝林内,并选择了内厝镇东烧尾村莲塘边的一废弃小学作为仓库。此外,他们还出资购买生产烟丝的土切丝机、真空回潮机、滚筒、振槽、打叶机、锅炉等设备,在搭盖房内进行安装。
2011年1月,这个加工厂开始投入烟丝生产,并雇请张某的几名老乡负责日常生产管理、运输。加工后的烟丝被运到位于废弃小学的仓库里,与烟叶和梗丝等堆放在一起,整整堆满了十间教室。
2011年3月10日,在获得确切线索后,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机关迅速对该加工厂进行突击,并当场抓获加工厂里的两名工人,现场缴获烟叶10215公斤、烟梗9000公斤、烟丝12780公斤,价值133万元。
3月16日,公安机关联合工商、烟草等部门再次突击内厝镇黄厝村莲塘边的仓库,查获尚未销售的烟叶10000公斤、梗丝7800公斤、烟丝61800公斤,价值270多万元。同时查扣各类生产设备及4部车辆。
2011年5月25日被告人黄某、张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后,其余几人陆续落网。
近日,黄某和张某等人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万元罚金和判处有期徒刑3年、15万元罚金,另外5名同伙分别受到10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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