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近日,经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钦洁、陈贵兵、李武等5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主犯张钦洁、陈贵兵、李武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分别处罚金十万元;另外两名从犯杨燕稳、陈宁林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或缓刑,并处罚金。其中,张钦洁因类似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判决前其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由公安机关押回重审,刑期合并后,张钦洁将被执行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三十万元的处罚。
2007年8月,在广东打工的李武与张钦洁聊天中得知加工生产假烟有利可图,萌生贪念的李武遂与张钦洁共谋加工生产假烟,约定由张钦洁提供生产假烟的机器、技术支持、各种材料及回收加工好的成品假烟,李武负责租赁场地及加工生产环节事务。两人达成约定之后,李武找到李某东、李某德(另案处理)商议合伙加工生产假烟。李某东随后与陈贵兵联系,要求找个隐蔽的地方制作假烟。
最后,李武、陈贵兵、李某德、陈宁林四人经实地勘探决定,以每月5000元的价钱租用陈宁林的猪场作为生产假烟的地点。由于陈贵兵不同意入股,李武、李某东、李某德三人决定,每人一股共三股,李某东、李某德各筹集2.3万元作为入股资金,由李武将两人的入股资金共4.6万元交付给张钦洁作为生产假烟机器的保证金,同时每月支付陈贵兵工资5000元。李武负责联络协调及加工假烟利润的管理,陈贵兵负责产地安全及假烟转运,李某德、李某东负责日常管理。
过了一段时间,张钦洁按照约定将机器和材料先后从广东运至永兴县某镇,并安排几名技术工人帮助安装调试机器、生产成品假烟。为保证假烟的质量,张钦洁安排杨燕稳带领十余名工人到永兴县协助生产,并由杨燕稳将加工好的成品假烟押运至广东。一个多星期时间,共2.7万余斤烟丝被加工成成品烟3车,先后运输到广东,李武等人获得“加工费”6万元。2008年1月,永兴县公安机关协同相关部门查封了该制假窝点,砸毁制假机器,查处价值12万余元的成品假烟及烟丝等。
得知场地被查封,李武等几人都想着作鸟兽散,商量着将未被收缴的材料和被砸坏的机器处理掉。可是,陈贵兵见到机器被砸,场地被查封,李某东还拖欠自己两万余元,于心非常不甘。2008年4月,陈贵兵将炸坏的机器及未被收缴的材料等,移至其弟的鞭炮厂继续生产假烟。五个小时,生产成品假烟三十多箱。经群众举报,相关部门再次采取行动,捣毁了这个制假窝点,查处价值42万余元的成品假烟及材料等。
2011年3月至7月,被告人陈贵兵、李武、杨燕稳、张钦洁、陈宁林等人被公安机关先后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钦洁、李武、陈贵兵五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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