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奶茶杯”“可乐罐”等果味电子烟,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大连也存在违法销售果味电子烟现象。特此提醒,生产、批发、零售果味电子烟涉嫌违法,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以及《电子烟》国家标准相继实施,果味电子烟成为历史。
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凭借新颖造型、多变口味、低廉价格,一些极具迷惑性的“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大隐患。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11·04”非法经营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案件取得重大突破。这是一起以非法售卖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为主的典型非法经营网络案件,目前已实现了生产、分销、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该案由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主办,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烟草专卖局、济宁市任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侦办,范围涉及山东、广东、北京等多省市。截至目前,扣押非法生产电子烟现货26.98万支,涉案金额4225万元,查实销售电子烟数量229.23万支,查封涉案资金1300余万元,抓获涉案嫌疑人20名,刑事拘留9人。2022年10月1日至今,该案件总涉案金额达4.02亿元。
“11·04”案件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案件的侦办对于整肃电子烟市场、维护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尊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群众举报 “大鱼”初现
2022年11月3日,任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济阳大街某店铺存在销售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向未成年人售卖。
接到举报后,任城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据办案人员回忆,“15平方米左右的店铺被用作仓库,存有大量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以‘兔兔杯’‘可乐罐’等面向年轻人的‘三无’产品为主,‘负责人’李某并没有相应的零售许可证,属于非法途径销售非法产品。”
在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的支持下,李某被当场控制,并查获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5000余支,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根据李某的初步供述以及执法人员依据李某的通讯记录、资金往来获取的线索,一个涉及济宁当地及深圳等地的具有分销、零售等环节的电子烟销售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李某作为其中一环,从上线大批量进货后,将其中少部分用作非法零售,绝大部分则以批发的形式销售给下线人员。
经初步梳理,案件涉及资金流水超千万元。鉴于案值巨大,2022年11月4日,任城区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交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分局继续侦办,并以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
兵分两路 顺藤摸“瓜”
由于案件涉及范围广、链条长,经研判,任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迅速向济宁市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火速成立专案组,按照追上查下的办案思路分两路对案件展开侦办。
其中,李某的上线涉及奥某、赵某、刘某,仅2022年10月1日以来,李某在此三人处购进的各类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金额总计已达24万余元,与奥某的历史资金往来已达到1000余万元。其后,李某又先后将其从上线购买的非法电子烟销售给下线刘某、梁某等人。
专案组立足实际,当机立断,决定兵分两路、顺线追踪,分线突破源头和下家。他们对刘某、梁某立即实施抓捕,两名涉案人员均在两天内顺利到案。针对上线涉案人员,决定以奥某为突破口,进行重点侦办。
鉴于案情重大,济宁市烟草专卖局分管负责人及时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作了专题汇报。山东省局要求,注重资料收集、证据固定,从严从重打击。
根据李某供述和后台综合研判发现,奥某近期活动轨迹均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经与深圳警方联系,2022年11月24日,专案组奔赴深圳,开展异地办案。
克服诸多不便,专案组落地后立即进入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由于过往的证据均为线上及后台数据,为了找到奥某线下的存储、交易地点,专案组决定对其采取24小时不间断盯控。
经过数日努力,奥某的固定活动轨迹逐渐清晰。为避人耳目,也为方便发货,奥某通过非法渠道,将其拥有的非法电子烟存放于深圳市宝安区某工业园内的某物流企业仓库内。以此为“窝点”,奥某通过快递物流将非法电子烟发给全国各地的下线,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固定证据后,2022年11月28日17时,专案组在奥某的租住地成功将其抓获,并在其带领下前往快递仓库,现场查获嫌疑人存放的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22000余支,涉案金额371万元。
釜底抽薪 剑指源头
至奥某归案,由李某为开端的这个涉及非法电子案销售的上下游链条逐渐清晰。但是奥某的上游又是谁?制假源头又在哪里?
“据奥某供述,他所销售的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均通过中间人联系购进。双方线上联系,奥某将货款打至对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后,货物便会定期发运至奥某的仓库内。”任城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井振雷告诉记者。
买卖双方不见面,无疑为案件的侦破带来阻碍。随后,办案人员又发现,奥某打款的账户众多,并且众多非法账户的持有人也并非销售网络成员本人。
2022年11月29日,专案组将其中一名收款账户持有人传唤到案。其供职于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将涉案银行卡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欧某使用,用于客户之间资金交易。
指向逐渐明了。当晚,在深圳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突袭该科技公司仓库,控制了公司法人王某和实际控制人欧某,现场查获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64000余支,涉案金额约1081万元。
经调查,该公司并不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资格,为非法电子烟生产企业。公司接收来自北京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订单并组织生产,按其提供的地址发货。2022年10月1日以来,该公司共生产销售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共计229万支,涉案金额超过3.8亿元。
至此,“11·04”案已实现生产、分销、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范围涉及全国绝大部分省市。作为全国办理的首起打到生产源头的非国标电子烟网络案件,该案已引起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的高度关注,多次调度进展情况,将给予案件部级督办。
目前,案件持续经营尚有大量工作亟待完成。“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部门围绕追查核心人员、追查关联企业、彻查生产原材料来源为重点继续发力,进一步扩大战果,从严监管电子烟非法经营行为,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驾护航。”济宁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邵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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