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唐朝七弦琴
在烛光下,一张古老的七弦琴,身着唐装的少女,琴手的指间,飘出动听的旋律,传唱着“贞观之治”的歌舞升平。
四弦中阮
四弦中阮为中音乐器,音色恬静、柔和、富有诗意,与秦琴相似,在合奏中常担任演奏旋律或描句,具有动人的效果;担任伴奏时,丰富的节奏变化能突出乐曲的特点,在乐队中采用两个以上中阮分部演奏和声,会使弹拨乐器组的中音声部更为丰满。
檀板
檀板用于宫廷的教坊大乐、小乐器合奏、马后乐、民间器乐和说唱音乐中。宋代陈旸《乐书》载:“檀板,长阔如手,重大者九板,小者六板。”由此可知,唐宋时期的檀板有大、小之分。到了元代,檀板以宫廷乐器载入正史,《元史•礼乐志•宴乐之器》:“檀板,制以木为板,以绳联之。
长鼓
沈括《梦溪笔谈》:“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公元4世纪时,细腰鼓通过丝绸之路传入我国中原,而后又东传朝鲜。隋唐时期,我中原称长鼓为“都昙鼓”、“毛员鼓”和“腰鼓”。手鼓面奏法。左手有单鼓点、单花点、双花点、闷鼓点等四种,棰鼓面;右手奏法有单鼓点、单花点、双花点、滚奏、震奏等,敲击的节奏变化有四十多种。常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独唱、舞蹈伴奏。
笙
中国古老的簧管乐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有“和”(小笙)的名称。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竽、笙仍并存应用,但竽一般只用于雅乐,逐渐失去在历史上的重经作用,而笙却在隋唐的燕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清乐、西凉乐、高丽乐、龟兹乐中均被采用(图4)。当时笙的形制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义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备两根义管,需要时,再把它临时装上去。早期的笙为竹制,后来改为铜制。
琵琶
唐代是琵琶发展的高峰,涌出了大量的琵琶演奏者和乐曲,如唐代世居长安的曹保,其子曹善才,其孙曹纲,都是著名的琵琶演奏家,为世人所推崇,诗人对其高超技艺亦多有诗作赞颂,曹纲的演奏,右手刚劲有力,“拨若风雨”,另与之齐名的裴兴奴则左手按弦微妙,“善于拢捻”,故当时乐坛有“曹纲有右手,兴奴有左手”之誉。来自西域疏勒的“五弦”名手裴神符是唐太宗最看重为宫廷乐师之一,他首创了琵琶手指弹法;康昆仑号称琵琶第一手,段善本则是有名的佛殿乐师,后与康昆仑琵琶比赛后,进入宫廷成为皇家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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